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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麗青:對ECFA別說外行話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0-29 11:54:09  


范麗青表示,大陸主管部門限制大陸遊客赴高雄旅遊的說法,不符合事實
  中評社香港10月29日電/針對ECFA列入第四次“陳江會”議程,國台辦二十八日表示,大陸準備工作已經大體完成,如果雙方都認為有需要,兩會第四次會談可以就商簽協議問題交換意見,並可於年內在兩會框架下盡早啟動正式商談。發言人范麗青說,難以理解島內有人指“兩岸一旦簽署ECFA,台灣會得不償失”的說法。她強調“研究的結論應該是建立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的,這個問題當然是可以討論的,但是最好不要說外行話。”

  大公報報道,在國台辦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范麗青回答記者提問時說,關於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要不要列入第四次兩會領導人會談的事,不久前在成都召開的兩岸關係研討會上,王毅主任發表的談話中有一個非常明確的說明,也就是說目前大陸方面為啟動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所做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大體完成了,我們願意與台灣方面協商,近期內完成兩岸專家的共同研究,年內在兩會框架下盡早啟動正式商談。她指出,如果雙方都認為有需要,在海協會和海基會第四次會談中可以就商簽協議問題交換意見,並推動這一進程。

  針對台灣有人說ECFA研究報告顯示,一旦簽署ECFA,大陸方面的收益將會是台灣的四倍,台灣會得不償失;范麗青說,她不知道這個說法是怎麼算出來的,大陸很難理解。她還說,研究的結論應該是建立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這個問題當然是可以討論的,但是最好不要說外行話。

  范麗青強調,兩岸學術機構各自公布的研究結果均已表明,兩岸商簽經濟合作框架協定將會使雙方共同受益,並且任何一方的受益並不會導致另一方的損失。

  至於MOU何時可以簽,范麗青說,大陸希望爭取盡快簽署。外傳十一月二日台灣經濟部國貿局長黃志鵬赴大陸談ECFA非正式諮商時,順便對MOU的問題有一個最後時間的敲定,范麗青則說,她沒有聽說過有這個安排。

  有效保護台農特產商標

  有記者就台灣知名農特產品商標在大陸遭搶註的情況提問。范麗青說,我們歷來重視維護台灣同胞的合法權益。二○○六年,工商總局先後出台了《關於制止和查處假冒台灣水果行為的通知》、《關於加大台灣農產品商標權保護力度促進兩岸農業合作的實施意見》,其中明確要求在商標審查、異議裁定和爭議裁定中要依法制止以不正當手段搶註台灣農產品知名商標的行為,加大涉台地理標誌和農產品商標的保護力度,保障台商合法權益。除此前台灣媒體報道“阿里山”、“梨山”等台灣農特產品在大陸被搶註為商標外,近幾年來並未發生過嚴重的台灣知名農特產品被搶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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