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堅定維護對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權。部分國家對南沙群島部分島礁提出非法領土主張並實施武力侵占,嚴重違反《憲章》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是非法的、無效的。中國對此堅決反對,要求有關國家立即停止對中國領土和海洋權益的侵犯。
中國認為在海洋爭議最終解決前,當事國應保持克制,盡一切努力作出實際性的臨時安排,包括建立和完善爭議管控規則和機制,開展海上各領域的合作,倡導“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堅定維護南海地區的和平穩定,為最終解決爭議創造條件。
中國主張有關各方在全面有效落實《宣言》框架下,積極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磋商,爭取在協商一致基礎上早日達成“準則”。為在“準則”最終達成前妥善管控海上風險,中國提議探討制定“海上風險管控預防性措施”,並得到東盟國家的普遍認同。
中國堅持與地區國家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堅定維護各國依據國際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飛越自由,敦促域外國家尊重地區國家的努力,在維護南海和平穩定問題上發揮建設性作用。
結 語
南海既是溝通中國與周邊國家的橋梁,也是中國與周邊國家和平、友好、合作和發展的紐帶。南海和平穩定與地區國家的安全、發展和繁榮息息相關,與地區各國人民的福祉休戚與共。實現南海地區的和平穩定和繁榮發展是中國和東盟國家的共同願望和歷史使命,摒棄對抗、選擇合作是確保南海長治久安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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