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8日電/據光明日報報道,眼下正值畢業季,租房市場也迎來旺季。困擾許多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該如何解決?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基礎制度和支持政策。《意見》有哪些亮點?對緩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有何助益?在7月7日國新辦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小戶型、低租金滿足新市民住房要求
針對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特點,此次《意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體條件、小戶型的具體面積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則合理確定。
“保障性租賃住房一定要小戶型、低租金,而且要有利於職住平衡。小戶型、低租金是適應新市民的承受能力,同時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建設,新建的也要選在交通便捷的區域,確保職住平衡,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司長曹金彪介紹道,“從調研情況看,現在大城市的住房租賃市場,總體情況不是沒有房子,而是結構性供給不足。戶型大的房子供大於求,小戶型的房子供不應求。所以,有必要通過政策支持,推動多主體、多渠道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彌補住房租賃市場缺少小戶型、低租金房源的不足。”
發揮市場機制加大房源有效供給
此次《意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由政府給予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設,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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