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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史館(網絡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8月10日電(記者 張爽分析報道)台灣“國史館”日前公布新規定,陸港澳的學者不能查閱保存在該館的歷史資料。對台灣人士則實行“申請預約制”, “若要查看則需提前15天申請,30天內回復”。此規定一出,兩岸學界一片嘩然。
《“國史館”館藏檔案史料開放應用要點》規定具有下列資格者才可以申請應用該館藏檔案史料:(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二)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三)平等互惠之外國人。
“國史館”以“教育部”詢問檔案局解釋函指出,大陸地區人民不符規定,不得申請應用“我國”行政機關檔案。該文件還規定對台灣人士實行“申請預約制”、台灣學者“若要查看則需提前15天申請,30天內回復”
島內一個署名“關心及捍衛學術自由的學術人”的群體發起網路連署活動,呼籲“國史館”暫緩實施新制,研擬相關配套措施。迄今已有數百名學者教授、教師與學生連署。
該連署書中寫道,“國史館”作為一享譽國際、典藏有近現代中國史重要文物的機構,現有多數檔案均早已開放多年,不論政府更迭,均保持一貫態度,供各界閱覽。現今卻一反研究開放之普世價值,自我設限矮化,成為一股逆流。又“國史館”隸屬“總統府”,在研究國史與檔案典藏的方面均應為國內各相關檔案典藏機構之表率,但目前作法不但有損其過往給予外界之自由開放形象,反自誇其‘法’,實乃自損高度,令人費解。”
“國史館”指,新規定是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九條及《檔案法》做出的。“國史館”館長吳密察表示,檔案局目前所有的檔案不開放,“國史館”過去沒有依法辦事,因此對象未依法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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