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全面從嚴治黨要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
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福建調研時強調,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要運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黨內關係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要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做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這“四種形態”都是為了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必須改變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的狀況,真正體現對黨員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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