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在軍機試飛中引入民機適航標準
民航飛機有“適航標準”,軍用飛機有“國軍標”,而運-20首次採用了“雙重考核標準”:既符合國軍標和軍事技戰術指標,又按照民航適航標準來考核,兩者若有重叠,則哪個要求嚴、標準高,按哪個考。
安全性、可靠性、長壽命,按民機要求提出具體指標;而對極端環境的適應能力、重載荷空中投放能力,則按軍用運輸機標準要求——這是軍機研製中首次引入民機適航理念。
這樣一來,標準更加嚴苛,試飛的風險科目也大大增加。試飛員們“天南海北地找極限環境”,在北疆飛“高寒”,在南國飛“高溫”“高濕”,在世界屋脊飛“高原”,在戈壁灘上飛“大側風”,全面驗證飛機性能數據,並進行軍機專有的空運、空投、空降試驗。可以說,這是大飛機風險科目的“大匯總”。
把每一個細節飛到極致——鄧友明至今記得“最大重量起飛”科目:要求飛機滿油起飛,但地面開車、供電供氣會消耗一點燃油,大概有幾十公斤。
對於機上幾十噸的燃油來講,幾十公斤實在是“一丁點”,但試飛員仍停車要求二次加油。
“差一點也是差。”鄧友明說,“我們飛出來的數據,必須絕對放心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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