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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進行航母編隊航行訓練的遼寧艦。 |
第二個時期:發展“中型導彈艦艇”為重點的中型兵力,開辟獨立的海上戰場,實現從“近岸防禦”到“近海防禦”的戰略轉變(俗稱“綠水海軍”)
1986年海軍劉華清司令員首次提出“近海防禦”戰略,是在給國防大學所作的一次報告中正式提出的,是三軍中第一個提出軍種戰略概念的。繼海軍提出“近海防禦”戰略之後,空軍和二炮也相繼提出並開始論證“空軍戰略”和“二炮戰略”問題,“近海防禦”戰略是中央軍委第一個認可的軍種戰略,其意義十分重大。
所謂“近海防禦”中的近海,其作戰範圍包括:北起海參崴,南到馬六甲海峽,東到第一島鏈以至太平洋西北部、關島以西的廣大海域。第一島鏈主要是指從俄羅斯的勘察加半島--千島群島---日本列島---琉球群島---台灣---菲律賓群島,長達1萬多公里。從“近岸防禦”的300公里以內,發展到“近海防禦”的上千公里,海軍的作戰範圍進一步拓展,海上戰略縱深大大增加。
劉華清認為,海軍戰略的基本類型可以概括為遠洋進攻型、區域防禦(或區域進攻)型以及沿岸防禦型三類。當今世界上,遂行遠洋進攻型戰略的海軍,只有美蘇兩家。瀕海發展中國家,大部分是執行沿岸防禦型戰略。英法德日等發達國家,基本上執行區域防禦型戰略,它們防禦區域的大小,根據各自軍事戰略的需要和海軍實力的不同而不同。劉華清提出的“近海防禦”戰略,就是屬於中間層次區域防禦型的海軍戰略。
我們選擇區域防禦型的海軍戰略,是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而做出的科學決策。總體上看,我軍兵力結構仍然是以陸軍為主體的,海軍處於從屬地位,主要是協同陸、空軍作戰,例如協同陸、空軍保衛沿海基地、港口和重要沿海目標;協同陸、空軍進行登陸作戰;協同陸、空軍進行抗登陸作戰;支援陸軍瀕海翼側作戰等。但是另一方面,僅僅滿足於從屬地位是不夠的,海軍裝備的進一步發展為海軍獨立地遂行海上作戰,開辟獨立的海上戰場,提供了物質基礎條件。海軍從遂行海洋方向作戰的配角,將逐步發展成主角,陸、空軍也要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來配合海軍來完成海上作戰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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