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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陳俊(左二)正在與同事分析案情。(圖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
中評社北京7月22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辦案的目的是什麼?不是查處了多少人,收繳了多少違紀違法金額,也不是向司法機關移送了多少違紀違法黨員幹部,而是通過查辦案件、懲處腐敗分子,起到震懾和預防作用,努力把腐敗現象減少到最低程度,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七一前夕,在江蘇省常州市紀委監委第五審查調查室集體學習會上,室主任陳俊和大家交流查辦案件的心得體會。
陳俊常說:“我們辦的不僅僅是案件,而是別人的人生。”從事紀檢監察工作十餘年,陳俊長期奮戰在辦案一線,他主辦和參與查辦了20餘件涉案金額大、在當地有影響的典型案件,特別是查辦了多起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8000餘萬元。2022年9月,陳俊受到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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