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3日電/據新華社報導,為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部署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和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印發通知,明確在全國城市建立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
為什麼要建立這項機制?有哪些核心舉措?地方和金融機構將如何推動落地見效?針對市場關心的問題,記者採訪了業內專家、地方住建部門及金融機構有關負責人。
建立協調機制,增強市場信心
通知明確,發揮城市人民政府牽頭協調作用,由城市人民政府建立屬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金融監管總局派出機構等為成員單位的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按照公平公正原則,綜合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建設情況及項目開發企業有關情況,提出可以給予融資支持的房地產項目名單,推送金融機構,做好融資支持。
“建立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意義在於,通過協調機制,實現金融和房地產良性循環,促進房地產項目正常開發建設交付,幫助市場信心恢復,改善市場預期。”住房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浦湛說。
近兩年來,部分房企出現債務違約風險、一些在建項目逾期難交付。這使許多購房人不敢買新房,部分購房人轉到二手房市場。數據顯示,2023年全國二手房成交面積同比增長達40%以上,部分原因是二手房替代新房交易。同時,一些正常經營的房企也出現現金流困難。在此背景下,建立協調機制,有利於解決信息不對稱,對增強各方信心特別是銀行放貸意願具有積極意義。
精準支持,合力解決房地產融資困難
專家認為,協調機制的建立,抓住了當前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的堵點痛點,在具體實施落地上也有較大創新。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溫彬說,不同於以往金融機構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直接對接推進融資,協調機制通過定期組織各方會商,協調解決房地產融資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將有力推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金融機構精準對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