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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科技金融這篇大文章
http://www.CRNTT.com   2024-01-02 08:25:19


 
  扎實推進科技金融體系建設

  文章認為,科技金融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推進科技金融體系建設需從優化金融供給、創新體制機制、營造金融生態等多個方面入手。

  優化金融供給。一是提供良好的貨幣環境。當前,中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實現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迫切需要更多高質量的科技創新供給。作為現代經濟的血脈,金融在實現資源配置方面功能突出。發展科技金融,就是要著力解決創新融資高風險、融資需求多樣性的問題,把更多的生產資源從舊有的生產方式中提取出來,配置到新科技、新賽道、新市場中,加快培育新動能新優勢。二是建設多層次科技金融體系。加快設立銀行業科技金融專營機構,鼓勵商業銀行設立專業性、獨立性更強的科技子行。持續推進創業板、科創板、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市場等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制度創新,支持天使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發展壯大,培育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注重發揮社保基金、保險資金、年金基金等長期資金優勢,拓寬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資金來源。三是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務。不同發展階段的科技企業,其融資需求各有不同。這就要求科技金融體系能夠提供覆蓋科技企業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務,為科技企業持續輸送“養分”。對於種子期和初創期的科技企業而言,其規模小、資產輕、估值難而資金渴求度高,追求“高風險、高收益”的天使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可以較好地匹配其融資需求;對於成長期的科技企業而言,其商業模式初步形成且已具備一定盈利能力,商業銀行可為其提供包括專利權融資、商標權質押融資、訂單融資等在內的靈活多樣的科技信貸服務;對於營收穩定並已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成熟期科技企業,創業板、科創板、新三板等資本市場融資平台可幫助其獲得更多的融資機會、實現更高的企業價值。

  創新體制機制。一是創新信貸市場的風險緩釋機制。傳統信貸基於現金流、抵押品的風控機制對於創新融資活動並不適用。國際經驗表明,商業銀行與創投機構的業務聯動,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科技信貸活動的風險。如在信貸資金的投放環節,商業銀行可向創投基金提供風險貸款,再以創投機構進行風險投資的形式間接為科技企業提供信貸支持,這樣既可以借助創投機構的專業能力來甄別科技企業,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信貸資金的風險隔離;而在信貸資金的回收環節,商業銀行也可將科技企業後期所募集獲得的風險資本,即企業融資性現金流,而非企業經營性現金流作為主要還款來源。二是暢通資本市場的流通機制。市場轉板機製作為聯繫各市場板塊的紐帶,不僅可以為科技企業實現不同階段的融資需求提供通道,更重要的是,科技企業對於轉板升級的追求,也在很大程度上激勵其深化創新發展。與成熟資本市場相比,中國現行的轉板機制不夠流暢,科技企業通過升板進入更高市場融資的需求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未來,可進一步完善轉板機制設計,構建從場外到場內、從二板到主板、從創業板到科創板乃至不同交易所之間的轉板機制,提高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功能和市場活躍程度。三是優化政府引導基金的考核機制。在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政策導向下,部分引導基金要求不能出現虧損,由此導致的結果是,政府引導基金的投資決策比社會資本更為保守,為規避損失而出現的資金沉澱現象普遍存在,這些做法和現象嚴重背離了引導基金設立的初衷。對於政府引導基金的考核,宜採用“長周期”“算總賬”的考核辦法,在關注經濟績效的同時,更要側重政策績效,讓引導基金回歸初心本源。

  營造金融生態。一是完善科技金融中介服務體系。科技企業的創新活動專業性強、可比照性弱,金融機構普遍缺少衡量科技企業價值的“錨點”。為此,需加快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的評估和交易市場,充分發揮科技市場、產權市場的創新服務功能,幫助金融機構以較低的成本獲得科技成果的公允價值,促進科技企業核心“知產”的資本轉化與價值實現。二是建立健全風險分擔機制。科技創新是代價昂貴的試錯活動,市場化金融機構對創新融資普遍存在“風險規避”的態度。對此,可借鑒相關國家的經驗做法,推動建立中央與地方風險共擔、擔保與保險有機結合的信用保證體系,設立科技金融風險補償資金池,完善和發展再擔保體系,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的增信、分險和引領功能,著力解決市場的“風險規避”問題。三是增強科技金融服務整體合力。商業銀行、資本市場、創投基金等在支持科技創新方面各有所長,但亦各有短板。舉例來說,商業銀行資金體量大,但其對穩健經營的追求與科技創新的高風險特徵相矛盾;創投基金具有技術和管理專長,但其資金體量有限,難以為科技創新提供充足、跨周期和持續性的資金支持。從這個角度上說,深化科技創新的金融支持,需強化政策性金融對於商業性金融的補充,優化權益類投資與債務性融資的組合,加強保險保障與資金融通的配合,通過業務融合、產品聯動和工具創新等形式,增強科技金融的整體服務合力。四是建立包容性監管。金融功能的發揮是在波動中實現的,強化科技創新的金融風險防範,並不意味著對風險“零容忍”。正如價格機制的作用是價格圍繞價值波動實現一樣,“科技—產業—金融”循環中也難免出現阻滯、波動。因此,對於金融監管部門而言,要充分考慮科技金融的發展規律,提高監管的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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