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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金融強國建設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http://www.CRNTT.com   2023-11-09 08:12:05


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金融應著力營造良好貨幣金融環境,切實提高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優質金融服務,為經濟發展提供高質量的金融服務。
  中評社北京11月9日電/2023年10月底,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總結了黨的十八大以來金融工作的實踐成果和理論成果,全面系統擘畫了金融強國建設的宏偉藍圖,立意高遠,內容豐富,明確了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內金融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思想、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對金融各方面工作做出了具體、精準和周密的安排部署,在中國金融發展史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

  馬克思主義金融理論的創新發展

  光明日報發表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中國財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教授王國剛文章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把馬克思主義金融理論同當代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努力把握新時代金融發展規律,在領導中國金融發展的實踐過程中不斷推進馬克思主義金融理論的中國化。

  堅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自瑞金紅色政權建立伊始,黨領導下的金融工作就始終圍繞黨的中心工作而展開。黨的十八大以來,金融工作圍繞應對經濟發展面臨的“三期叠加”新常態、經濟從高速增長向中高速增長轉換、發展動力從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以及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等目標展開,在應對百年變局中克服了諸多困難,取得了驕人成就。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是我國金融發展創新的根本保證,也是中國特色金融理論、金融實踐的根本所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中國共產黨的宗旨,這從根本上決定了中國金融發展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破解人民群眾在金融需求方面的急難愁盼問題,改變金融供給的不平衡不充分狀態,提高人民群眾在金融消費中的獲得感幸福感。

  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宗旨。實體經濟是創造財富和價值的經濟部門,不論是從社會再生產的循環看還是從產業部門循環看乃至從企業資金循環看,金融的天職都在於服務實體經濟。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是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基礎和條件,金融高質量發展以能否充分適應和滿足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為度量標準。為此,黨中央一是堅持把防控風險作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金融是識別、評價、組合(或分散)和管理風險的系統性機制。在以間接金融為主的體系中,實體經濟部門的風險易於通過信貸渠道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集中,各項金融工作必須時時關注經濟風險和金融風險的變化動態,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二是堅持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實體經濟部門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輔相成,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既為實體經濟部門的供給結構調整、供給質量提高拓展市場需求空間、優化市場結構,又為實體經濟部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造條件和提供資金配置的市場機制。三是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面對日益複雜的經濟金融情勢,急於求成、急功近利都將引致難以預期的不良後果。經濟發展、金融發展需要一步一個腳印踏踏實實前行,協調好各方面關係。因此,應以“穩”為基點。“穩”不是不求前行,不是故步自封;“穩”的目的在於“求進”,以較小的代價取得較高的新成就。

  堅持在市場化法治化軌道上推進金融創新發展。經濟高質量發展是一個持續創新的過程,與此對應,金融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也必須根據經濟發展的新要求新情況持續展開全方位創新。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依法治市依法競爭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基本機理,這決定了金融創新必須以法治為圭臬,不可無規矩地展開,也不可將任何調整變動都視為“創新”。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應堅持統籌金融開放和安全,以金融安全保障金融開放,以金融開放促進金融安全,在金融開放和金融安全相協調的基礎上展開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

  金融供給側存在的不足和面臨的挑戰

  文章認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是一個持續創新的過程,也是一個不斷調整經濟結構、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推進經濟創新的過程,這從根本上決定了必須持續展開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及時有效解決金融領域難以適應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和行為習慣。

  金融體系存在的不足和短板。金融內生於實體經濟。在市場經濟發展中,實體企業間建立在批發性交易基礎上的賒買賒賣形成了金融信用的第一種類型,即商業信用。這種內生於實體經濟的信用屬於直接金融範疇。從世界範圍看,19世紀以後,商業信用工具在商業票據的基礎上擴展到提貨單交易、倉單交易、公司債券、企業間借貸、應收賬款證券化、商業信用卡、供應鏈金融、互聯網金融等。我國改革開放以後,隨著實體企業間貨物批發性交易的展開,商業信用相應開展。1996年《票據法》開始實施。但在實踐中,銀行承兌匯票占了商業票據的90%,商業承兌匯票常常缺乏商業本票,由此,中小微企業在將貨物供給大型企業和投資項目建設中,貨款被拖欠成為經常現象,導致中小微企業不得不從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借入信貸資金以彌補資金缺口,由此,直接金融大量向間接金融轉變,拖欠貨款的風險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集中。2006年以後,國務院出台多項法規以解決中小微企業貨款被拖欠問題。2023年7月14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中強調,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或延遲支付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款項,要強化商業匯票信息披露,加強對惡意拖欠賬款案例的曝光。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更是直接指出:要切實解決政府拖欠企業賬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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