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8日電/近日舉行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在部署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金融工作中,對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提出一系列重要要求,強調“堅持把防控風險作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
堅持把防控風險作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這一重要原則既切中金融發展規律,又是有效應對和化解現實風險挑戰的必然要求。儘管我國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取得重要成果,但金融領域各種矛盾和問題相互交織、相互影響,有的還很突出,各種風險隱患、金融亂象和腐敗問題仍不可輕視。在國際環境發生深刻變化,不穩定、不確定、不安全因素明顯增多的大背景下,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更必須作為重中之重。
這次會議明確“以全面加強監管、防範化解風險為重點”,確定當前風險防控的重點任務,包括切實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建立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長效機制、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維護金融市場穩健運行、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衹有科學把握方法、路徑,才能更好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要把握好權和責的關係。有權就有責、權責要一致,行其權、盡其責,這些是權責的基本關係。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中,監管者行使監管權力,也應承擔相應責任。要健全金融監管機制,建立健全監管責任落實和問責制度。地方在金融工作中具有相關的權力、職能,也要擔負起屬地責任。衹有壓實各方責任,才能避免制度形同虛設、互相推諉扯皮。比如,在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中,地方政府不能只管借錢,而不管債務風險問題。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要進一步壓實地方和部門責任,嚴格落實“省負總責,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各負其責”的要求,堅持終身問責、倒查責任。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要把握好快和穩的關係。穩是主基調,要在穩定大局的前提下把握時度效,扎實穩妥化解風險。金融主體、金融行為如果不顧一切“高歌猛進”,最後則將“一地雞毛”,引發重大風險。在這方面,近些年來有不少教訓。因此,金融的快速發展不能脫離全面監管、防範風險。同時,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要審慎、有序,否則欲速則不達,甚至容易產生新的風險。穩住金融大局、穩妥處置風險,才能更有效地防範化解風險、促進金融高質量發展。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還要突出“早”字。金融風險往往複雜隱蔽,而且具有擴散性、傳染性,如果未能及時發現和處置,則容易擴散、放大,造成嚴重後果。所以,要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增強前瞻性,做到未雨綢繆、抓早抓小。從監管要求看,就是要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堅持“治已病”和“治未病”相結合,金融風險防控更有效、金融市場運行更健康。
長效機制建設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築起更全面、更可靠的安全屏障。要進一步夯實金融穩健運行制度基礎,健全市場化、法治化、常態化的金融風險處置機制。在地方債務風險方面,這次會議提出,建立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長效機制,建立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優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結構。治理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的“反復”,除了嚴肅查處,還要加強長效機制建設。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完善地方稅制等,都是必要的長效機制。中央財政增發1萬億元國債,全部通過轉移支付安排給地方使用,也釋放出優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結構的信號。
金融穩,經濟穩;金融活,經濟活。衹有持之以恒防控風險,增強風險防範和化解能力,金融才能實現高質量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高質量服務。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曾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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