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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台灣地區漁業發展瓶頸及兩岸合作途徑探析
http://www.CRNTT.com   2024-01-07 00:41:04


 
  四、推進兩岸漁業合作的思考

  當前,兩岸漁業合作面臨的現實挑戰前所未有的複雜,諸多矛盾問題疊加,須理性客觀看待,尋找化解之道。

  (一)兩岸水產貿易摩擦增多

  中國大陸與台灣地區於2001年12月及2002年1月先後加入WTO,兩岸農產貿易由以往通過香港轉口變為直接貿易,但物品運輸仍經由第三地,直至2008年12月兩岸實現貨運直航。貨品進口管制由加入WTO前1,603項減至2008年830項,自此未再開放⑪。兩岸在協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時,台灣方面要求將農產品予以排除,並繼續管制大陸部分農產品進口。大陸方面則充分考量兩岸經濟規模差異、台灣市場容量等因素,在未附加任何條件下,將18個稅項農產品列入早期收穫清單給予免稅優惠,其中水產品涵蓋5個稅項,主要包括其他活魚(石斑魚等)、其他生鮮冷藏魚(烏魚、石斑、鰺魚、旗魚等)、其他冷凍魚(秋刀魚、午仔魚等)、其他冷凍魚片(虱目魚、長鰭鮪、大目鮪、黃鰭鮪等)、其他未列名動物產品(甲魚蛋等)。據台灣當局漁業主管部門統計,2021年台灣地區石斑魚出口的93.02%、冷凍魷魚出口的67.03%輸往中國大陸。2022年來,因民進黨當局在檢驗檢疫及協助廠商註冊等問題上不作為,特別是“借牌出海”“濫魚充數”多年陋習難除,讓養殖漁民替出口商背黑鍋,重創漁業從業人員信譽、外貿形象及食品安全,大陸方面也被迫陸續禁止台灣石斑魚、白帶魚、竹筴魚等水產品輸入。島內媒體分析,受中國大陸進口管制政策影響,魷魚、石斑魚和午仔魚等行業受衝擊較大,加上俄烏衝突下飼料成本大增,2023年預計影響超過60億元的產值⑫。短期內,兩岸可探索以縣市為單位的漁業合作新路,參照“台東模式”恢復及擴大對大陸水產出口。近期大陸恢復台灣釋迦輸入,須經台東縣政府質檢合格後,提報大陸方面獲得准入。水產品也可依照“台東模式”,部分縣市直接與大陸協商,實現有條件開放。

  2023年4月12日,中國大陸商務部宣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有關規定,啟動對台灣地區貿易壁壘調查。8月17日,商務部公佈初步調查情況,顯示台灣地區對大陸貿易限制措施,涉嫌違反世貿組織關於非歧視原則、普遍取消數量限制原則等規則,同時將調查涉及產品已從立案時的2455項調整至目前的2509項。據台灣當局貿易主管部門數據顯示,目前台灣地區禁止大陸輸入2509項,其中與漁業直接相關的逾100項,涵蓋魚苗、生鮮或冷藏水產品、水產品製罐頭及漁船等產品。島內輿論認為,農業作為台灣“弱勢產業”將首當其衝,生產基地難以轉移到第三地,特別是若大陸實施“跨項目制裁”,將對台灣經濟造成更大衝擊⑬。

  (二)政治因素是兩岸合作最大阻礙

  2016年5月民進黨上台後,同年8月即由台灣農業事務主管部門公告各縣市及漁業團體,要求若與中國大陸洽談兩岸漁業合作協議或意向,需“依法”採取事前申請許可,此舉嚴重阻礙兩岸漁業交流⑭。因民進黨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兩岸官方溝通管道幾乎完全中斷,合作五年的台南學甲虱目魚契作項目被迫停止,已簽署的《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等協議功能失靈,其他民間渠道也難發揮作用,兩岸誤判風險升高,兩岸貿易摩擦持續增多。總之,兩岸漁業合作中出現的限縮、摩擦等問題,主因民進黨當局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大肆操弄“抗中”議題所致。特別是民進黨將自身執政無能、罔顧漁民利益、無法拓展外銷市場等問題甩鍋大陸,企圖蒙蔽台漁民,使其誤解大陸惠台初心及經貿管制目的。根本原因在於,島內選舉政治下政黨輪替導致兩岸政策反復不定,有利兩岸合作的政策難以一以貫之,兩岸相關行業標準與規範存在的落差長期未解,阻礙包括漁業在內的兩岸產業合作可持續發展。因此,島內工商團體及行業協會仍需積極作為,促當局破除政治障礙與貿易壁壘,同時兩岸水產科研院所、漁業協會、企業間可強化民間交流,增進瞭解互信,積極探索切實可行的合作新思路。

  (三)促合作積極因素仍在、未來可期

  當前,兩岸漁業合作因政治因素擾動進入謹慎互動期,但優勢互補、面對共同挑戰等促進合作的積極因素仍在,未來合作前景仍可期。兩岸漁業互補性強,大陸市場廣闊,消費力強,而台灣具備技術和經驗優勢,合作空間巨大。與此同時,兩岸漁業發展面臨一些共同挑戰,包括近海漁業資源衰退、水域生態環境退化、傳統水產養殖成本升高、涉外漁業糾紛多發、漁業治理體系不健全等問題。近年來,中國大陸相繼出台“31條措施”“26條措施”“11條措施”“農林22條”等惠台利民政策,落實台胞台企同等待遇,共享發展機遇,攜手壯大中華民族經濟。特別是“農林22條措施”支持台胞台企參與大陸鄉村振興戰略,針對台胞在大陸從事農漁業生產給予資金補助、貸款融資、用地、開拓內需市場等方面幫扶,各地各部門持續落實落細,已取得良好成效。

  2023年9月,中國大陸發佈《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明確提出持續完善便利條件,鼓勵台灣農漁民參與福建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開展海洋經濟交流合作,建設海峽兩岸鄉村振興合作基地及國家現代農漁業優質平台。長期看,兩岸可在融合發展示範區內設立漁業合作示範區,探索兩岸漁業合作新模式,推動兩岸遠洋捕撈、水產養殖、加工和銷售產業鏈合作,有效整合兩岸市場、資金、技術、人才優勢,建立高效的兩岸漁業產業合作對接平台。待時機成熟,進一步考慮參照中關村科技園區“一區多園”模式,整合浙江寧波等海峽漁業合作資源,在大陸建立以福建為主體的全產業鏈海峽兩岸漁業合作平台,適時向“一帶一路”沿線地區複製,打造品牌影響力,提升國際話語權。

  五、結語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在《2022年世界漁業和水產養殖狀況》報告中,重點強調漁業在提供糧食與營養方面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且全球水產消費需求旺盛,但也面臨海洋漁業資源繼續減少的困境,積極呼籲漁業發展應以有效、公平、可持續的方式滿足世界需要,努力實現藍色轉型。對於台灣地區而言,漁業發展面臨的困境就是其產業特徵的具體體現,衹是不同時期挑戰程度的差異,受限於島內選舉政治、中美博弈及全球漁業發展趨勢等因素,短期內難以實質解決。長期看,漁業藍色轉型的重點是水產養殖的可持續擴大和集約化、所有類型漁業的有效管理以及價值鏈升級,而中國大陸為全球漁業和水產養殖總產量、水產貿易額第一大經濟體,擁有龐大內需市場及強勁生產產能,在調結構、促轉型、增效益等方面已取得長足進步。唯有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才能最大程度激發兩岸漁業合作潛能,持續向全產業鏈延伸,打造成為鞏固兩岸融合發展基礎、增進兩岸政治互信、加強民間交流、融洽兩岸基層感情的重要抓手。

  註釋:

  ①《台灣上千漁民集會抗議漁業罰金過高》[eb/ol],美國《美國之音》,https://www.voachinese.com/a/taiwan-fisherman-20181106/4646623.html,2018年11月6日。

  ②《海岸巡防機關器械條例修法三讀 管碧玲允研擬配套》[eb/ol],台灣“中央社”,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305020137.aspx,2023年5月2日。

  ③《海汙法修法立院三讀通過 漁民期待積極執法》[eb/ol],台灣《聯合報》,https://udn.com/news/story/7327/7161210,2023年5月12日。

  ④《困港的遠洋漁業,還有機會嗎?》[eb/ol],台灣《報導者》,https://www.twreporter.org/a/far-sea-fishing-taiwan-fisheries,2016年12月19日。

  ⑤《第9次台日漁業委員會 台盼速就其他重疊海域協商》[eb/ol],台灣“中央社”,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303160240.aspx,2023年3月16日。

  ⑥《海建興20號遭印尼扣押7天 蔡政府爆限縮漁權弭爭議》[eb/ol],台灣《上報》,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1&SerialNo=105676,2021年1月29日。

  ⑦《台灣遠洋漁業怎麼了?海上觀察員現身說法》[eb/ol],台灣《天下雜誌》,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10/article/10360,2021年1月12日。

  ⑧《“非法漁業”黑名單榜上有名,台灣恐遭國際制裁》[eb/ol],台灣《風傳媒》,https://www.storm.mg/article/3888249?page=1,2021年8月18日。

  ⑨《不顧海洋資源永續 台灣續發“有害漁業補貼”》[eb/ol],台灣《聯合報》,https://sdgs.udn.com/sdgs/story/120965/6169345,2022年3月16日。

  ⑩《原能會估小部分福島核廢水最快1年抵台 學者:不衹有小部分》[eb/ol],台灣《自由時報》,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340829,2023年6月21日。

  ⑪2015年因稅則修正,管制農產品稅項由830項調整為968項,占農產品總稅項2,650項的36.5%。

  ⑫《逾百水產業者遭陸禁出口 業者憂轉養魚種魚價崩盤》[eb/ol],台灣《中時新聞網》,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1211002983-260405?chdtv,2022年12月11日。

  ⑬《陸貿易壁壘調查衹影響0.9%?前國安高層爆恐怖真相》,台灣《中國時報》,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415003685-260407?chdtv,2023年4月15日。

  ⑭《蔡政府開始管制兩岸民間交流了?》,香港《中評社》,http://hk.crntt.com/doc/1043/4/6/6/104346662.html?coluid=93&kindid=8110&docid=104346662,2016年8月11日。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3年11月號,總第3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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