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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台灣地區漁業發展瓶頸及兩岸合作途徑探析
http://www.CRNTT.com   2024-01-07 00:41:04


表2:2022年台灣地區與重點國家(地區)漁業合作情況
圖1:台灣地區漁業產量及產值變化情況
 
  (二)外銷為主、分散市場挑戰大

  因島內市場有限,台灣地區水產品逾七成用於外銷。近年,受兩岸關係持續對立及貿易摩擦增多影響,民進黨當局積極拓展內外銷市場,試圖分散對大陸市場依賴。一方面,通過強化冷鏈、拓展深加工、提供內銷補助、優惠貸款等方式,刺激島內民眾加大對少數大陸進口管制水產消費,但同時對其它水產品產生擠出效應。台灣漁業主管部門與島內連鎖超市及線上平台合作擴大內銷,與教育部門合作推動“班班吃石斑”,塑造“全民挺石斑”輿論氛圍。另一方面,通過官方推銷、補貼運費等方式,拓展亞洲及歐美市場。據台灣當局貿易主管部門統計,2022年台水產品出口約16.84億美元,同比衰減1.46%。其中,對中國大陸出口1.69億美元,同比減少43.10%,為台水產品第三大出口目的地,較2021年下滑一位;對日本、菲律賓、越南出口分別增長28.61%、53.57%、54.29%。但拓展新市場仍面臨適應新法規、行銷渠道建設、新競爭對手、投資回報週期長等挑戰,進一步提升營運成本。如日本僅進口龍膽石斑(鞍帶石斑魚)品種的加工品,禁止輸入由龍膽石斑與老虎斑雜交配種出來、較高抗病性的龍虎石斑品種。

  (表2:2022年台灣地區與重點國家[地區]漁業合作情況)

  (圖1:台灣地區漁業產量及產值變化情況)


  (三)涉外糾紛多、權益保障難

  水產品貿易、遠洋捕魚等漁業事務中都可能遭遇貿易管制、扣押等涉外糾紛,特別是台灣地區作為“未被國際承認的政治實體”,基於政經利益考量在處理漁業涉外事務中常處於較為被動局面。其一,國際關切台籍漁船非法捕魚。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NOAA)2021年8月首次將台灣地區列入涉及鯊魚割鰭棄身等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捕魚的地區;美國勞動部2020及2022年都以台籍漁船虐待外籍漁工為名,將台灣地區納入“童工及強制勞工製品清單”。台籍“大旺號”、“和春61號”及“漁隆2號”等漁船因虐待外籍漁工被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處罰。歐盟曾將台灣地區列入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漁撈不合作國家(地區)黃牌警告名單,並多次通過“台歐人權諮商會議”等平台,就虐待外籍漁工向台方表達關切。國際環保機構綠色和平(Greenpeace)等非政府組織對外發佈調研報告,向國際社會揭露台籍漁船非法捕魚、虐待外籍漁工、販賣人口等違法犯罪行為。其二,台日漁業爭端不止。台日雙方雖在2013年4月簽署“台日漁業協議”,每年舉行“台日漁業委員會”會議,制定適用海域漁船作業規則,但因雙方漁業作業海域高度重疊,加上政治議題干擾,衝突糾紛不斷,台籍漁船多次被日方扣押、勒索。民進黨基於“美日同盟保台”政治考量,消極處理漁民涉外維權、維護釣魚島及沖之鳥礁權益等議題,引發島內漁民不滿。目前,雙方通過“台日漁業委員會”“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台日漁業科研合作諮商會議”等平台,加強漁業領域對話合作⑤。其三,台籍漁船在南海爭議海域作業多次被越南、菲律賓、印尼等國“執法”。2021年1月,台灣屏東東港籍漁船海建興20號因在印尼“專屬經濟海域”捕撈被印尼海軍扣押,但台方認為捕魚地點位於其主張的南海主權11段U型線之內⑥。

  三、制約台灣漁業發展的瓶頸因素

  整體看,當前台灣地區漁業正處於發展瓶頸期,究其原因,台灣當局長期監管不力、政策短視是根本,外部環境惡化是誘因,發展面臨的風險日益凸顯。

  (一)缺乏監管、政策短視

  一方面,缺乏有效監管,導致台籍漁船違法犯罪行為頻發。近年來,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框架下相繼出台《港口國措施協定》(PSMA)、船旗國表現的自願準則(VGFSP)、FAO捕撈產品證明文件計畫自願準則(VGCDS)等規則機制,重點港口國(地區)、船旗國(地區)、重點管轄漁區國家(地區)及水產重要進口國(地區)均參與其中,不斷強化對非法、不報告和不管制(IUU)捕魚行為的管制力度。但台灣漁船非法捕魚行為多次遭到各方嚴重關切與制裁,仍屢禁不止,“洗魚”等違法犯罪行為頻發,主要原因在於台灣當局缺乏有效監管。如每艘漁船捕撈黃鰭金槍魚等魚種都有一定配額,台籍漁船選擇故意關掉漁船監視系統(VMS),把自己捕到的魚通過搬運船運到周邊國家(地區)賣掉,使用那個國家(地區)的捕魚配額,藉此變相擴大配額,捕撈更多漁獲,而台灣漁業主管部門通常會預設為是漁船“故障”。甚至出現台灣漁業主管部門派出的遠洋漁業觀察員,遭受威脅、賄賂或被殺害⑦。同時,台灣籍遠洋漁船多次出現捕撈保育類鯊魚、將鯊魚“割鰭棄身”等違規行為。2020年台灣籍延繩釣漁船“漁群166號”捕殺海豚作為魚餌釣鯊魚,引發國際輿論風波⑧。

  另一方面,島內選舉政治下,執政黨為拉選票多關注漁民短期訴求,漁業發展缺乏長期科學規劃。據台灣漁業事務主管部門統計,2022年漁業從業總人數約31.98萬人,主要集中在高雄、屏東、台南等“綠營”執政縣市,選舉時民進黨就開出漲補貼、建冷鏈、修碼頭等立足漁民當下關切、馬上實施、及早見效的“短平快”措施。為籠絡漁民多次加碼漁船用油、養殖用電等補貼,被世界貿易組織(WTO)認為是“有害漁業補貼”,嚴重危害海洋生態的生物多樣性⑨。2024年“大選”日趨臨近,高雄前鎮漁港改造項目爭議事件再次凸顯島內藍綠博弈下漁業發展困境,政治高於專業,發展缺少長期的科學規劃。

  (二)追隨美西方捲入地緣政治

  2016年民進黨上台後,積極與美西方及南太“友邦”以護漁為名洽簽海巡合作協議,發展準軍事海上力量,配合美國“三海聯動”戰略,炒作台灣海峽為“國際水域”,支持美國“南海自由航行”及“多邊主義”主張,力推台灣問題“國際化”。2021年台美簽署“設立海巡工作小組瞭解備忘錄”,推動雙方在海上救助、教育訓練、維護漁權等領域合作,並積極與日本、帕勞等南太“邦交”進行多方海巡合作。2022年美國總統拜登簽署首份關於打擊非法捕魚行為的國家安全備忘錄,針對中國大陸提出與台灣等“印太夥伴”共同建設打擊非法捕魚的“執法”能力,民進黨當局亦積極回應。民進黨根本意圖在於藉所謂國際合作,將台灣地區塑造為海洋事務利益相關方,試圖嵌入美國“印太戰略”框架,促使美西方更多聚焦台灣問題,削弱中國大陸維護主權和海洋權益的努力。民進黨當局“抗中保台”舉措無疑將台灣地區漁業發展捲入地緣政治博弈,同時中美博弈下相關海洋利益聲索方被迫參與其中,進一步增加台灣地區漁業涉外糾紛風險。

  (三)外部環境更加複雜

  一是聯合國框架下國際公約強化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2023年6月,聯合國通過《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計畫到2030年至少將30%的國際水域劃入生態保護區(MPA),限制區域內的捕撈數量、捕魚種類、船隻航行路線及深海採礦探勘活動等都要納入管制。可預見,高度依賴海洋捕撈的台灣漁業,勢必面臨更高成本與更多挑戰。二是日本核污水排放損害台灣漁業。日本於2023年8月開始將福島核電廠的核污水排放入海,台灣“中央研究院”預估,最快一年內就會抵達台灣周邊海域,屆時養殖及捕撈業等都會遭受一定損失⑩。三是全球碳減排壓力倒逼台灣漁業轉型。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正對全人類生存發展帶來日益嚴峻的挑戰,隨著《京都議定書》《巴黎協定》等一系列國際性協議相繼簽署生效,碳中和已成為全球共識,歐美等發達經濟體相繼提出節能減碳戰略,跨國公司持續推動建立綠色供應鏈(GSM),對其供應鏈廠商的再生能源占比要求日益明確,進一步增大島內農漁企業減碳壓力。2021年台灣地區漁業消費能源44.16萬噸油當量,主要包括漁船漁機和加工設備設施等能源消耗,占農業能源消費比重約62.25%,為農業領域最大的碳排放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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