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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董事 應該發揮誠信領導作用
http://www.CRNTT.com   2023-09-29 16:35:25


  中評社北京9月29日電/據證券時報網報導,近日,港股上市公司魯大師(360魯大師控股有限公司,03601.HK)在“特別股息”問題上的騷操作(先是公告稱公司董事會考慮派發“特別股息”,10天後又取消“特別股息”派發建議),引發爭議。此事暴露港股上市公司誠信問題不容樂觀。

  作為最高戰略決策者,公司董事必須為其他董事會成員以及所有的員工樹立榜樣。其應該以身作則,保持對賄賂、欺詐、不端行為和不道德行為的警惕。同時,其需要勇於揭露和報告所發現的非法或違規行為。否則,他們將會向員工、投資者和公眾發出錯誤的信息,即公司可以容忍不道德的行為。腐敗將因此蔓延,而公司的聲譽將受到損害,投資者的信心將受到削弱。董事要做到言行一致絕非易事。董事在帶領公司發展時,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風險,讓他們陷入道德困境。

  相信資本市場、監管層和社會各界,都不會否認優良的公司治理能夠為公司創造價值。公司董事需要在確保企業實現可持續的增長以及保護股東利益方面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遇到困難或面臨誠信挑戰的時候。雖然董事會對公司的管理和戰略發展共同負責,但每一位董事都應該履行其誠信責任,並應該以其個人主觀的技能及作為董事應有的客觀技能和專業知識行使權力,為董事會良好運作做出貢獻。對於董事來說,堅持個人廉潔和操守的最高標準是十分重要的。

  為了應對這些誠信挑戰,公司董事應該發揮誠信領導作用,實施和維護強而有力的治理措施,堅持個人的廉潔和操守。

  香港過去的一些案例顯示,有些公司董事未能認識到其作為誠信領導及公司利益守護者的重要職責,對法規疏於瞭解,並由此損害了公司和股東利益。在一些極端案例中,公司領導人成了公司賄賂、欺詐和不端行為的策劃者,為了個人利益而犧牲自己的誠信水平和企業價值。若公司董事未能充分地認清其在實施誠信治理方面的職責,最糟糕的情形是,那些在公司中被委以加強誠信治理重任的人反而成了違背公司利益的不法行為策劃者, 最終需面對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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