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6日電/據大公報報導,反中亂港組織“香港眾志”於2016年成立,由一眾違法“佔中”頭目所創辦,由羅冠聰出任主席,黎汶洛為副主席,黃之鋒則任秘書長。該組織煽暴煽分裂,明目張膽撈政治油水,以招攬年輕人為目標,滲透校園鼓吹暴力,惡行昭彰。雖然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該組織突然宣布解散及停止運作,但事實上該組織的前成員並未收斂,依然大肆鼓吹勾結外國反華勢力。
鼓吹衝擊議會 破壞國家安全
黃之鋒等人成立“眾志”時,表明推動含 “港獨”選項的“自決”主張,嚴重違反基本法,以及破壞“一國兩制”。“眾志”更企圖把這些挑戰國家主權、破壞國家安全的非法主張滲透到體制內,派人參加立法會及區議會選舉,借此搞亂和拖垮議會,最終要由中央出手撥亂反正。與此同時,“眾志”又極力將其極端主張滲透校園,荼毒莘莘學子,令年輕人敵視國家、瘋狂反對政府,甚至煽動他們作出違法行為。
黃之鋒本身亦罪行纍纍,於2017及2018年因衝擊政府總部及在旺角清場期間違反法庭禁制令,分別被判監禁六個月和三個月。審理衝擊政府總部案件的法官判案時直言:“香港社會近年彌漫一股歪風,有人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為借口而肆意作出違法的行為。有人,包括一些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勵他人犯法。該等人士公然蔑視法律,不但拒絕承認其違法行為有錯,更視之為光榮及值得感到自豪的行為。該些傲慢和自以為是的想法,不幸對部分年輕人造成影響,導致他們在集會、遊行或示威行動時隨意作出破壞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寧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