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2日電/記者11日從商務部獲悉,在地方自願申報的基礎上,經專家評審、向社會公示,商務部等14部門研究確定了內外貿一體化試點地區名單,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含寧波市)、福建省(含廈門市)、湖南省、廣東省(含深圳市)、重慶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華社報導,據瞭解,《商務部等14部門辦公廳(室)關於公布內外貿一體化試點地區名單的通知》已於近日下發。通知要求,試點地區商務主管部門要牽頭會同有關單位建立試點工作聯繫機制,加強組織協調,進一步完善試點工作方案,緊密圍繞完善內外貿一體化體制機制、提高內外貿一體化發展能力、優化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環境確定試點目標、試點任務和職責分工,細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制定時間表、路線圖,確保試點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計劃單列市可結合實際,單獨制定試點工作方案並實施。
通知提出,要突出目標導向,聚焦若干重點產業,力爭培育一批內外貿一體化經營企業,打造一批內外貿融合發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融合發展的產業集群,建立健全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要突出問題導向,梳理解決一批市場主體在開展內外貿一體化經營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要及時評估總結,形成一批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和模式,為促進內外貿融合發展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各地區要積極復制推廣試點地區成功經驗和模式,促進內外貿高效運行、融合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