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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聘英御狀 各界籲司法機構擔國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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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NTT.com
2022-11-25 11: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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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在審訊過程中以至判決時,一旦出現了違反香港“國安法”立法原意而造成混亂的情況,建議特區政府應考慮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五十五條及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報請“中央政府”批准,由駐港“國安”公署負責立案偵查,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有關檢察機關行使檢察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關法院行使審判權。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姚志勝表示,“國安”案件或牽涉大量國家機密,由外國律師為牽涉“國安”案件的被告辯護,有可能招致可危害“國家安全”的洩密風險,有違“國安法”的立法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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