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在運輸過程中石斑魚魚體易於受傷,引起魚體黴爛,死亡率升高,有些不法運輸商在活運水體中違法使用孔雀石綠和結晶紫以增加成活率,使得石斑魚中孔雀石綠顯著超標。
孫力軍表示,事實上,兩岸甚至國際對於孔雀石、結晶紫和土黴素的使用皆有嚴格規定。2002年5月,大陸農業部就將孔雀石綠列入《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他化合物清單》中,在農業行業標准《NY5071- 2002無公害食品魚藥使用准則》中也將孔雀石綠列為禁用藥物。另外,大陸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明確規定,四環素類藥物(土黴素、金黴素、四環素)在所有食品動物中最大殘留限量為:肌肉100μg/kg、肝300μg/kg、腎600μg/kg。2022年4月正式實施的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准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水產品中土黴素限量標准不得大於200μg/kg。
孫力軍也指出,據台灣主管部門公告《動物用藥殘留標准》,魚類不得檢出孔雀石綠及還原型孔雀綠;如養殖業者違法使用化學品以致殘留,“移請農政單位加強生產端源頭管理并依法處辦”。國際對於孔雀石、結晶紫和土黴素的使用亦有相關規定。孔雀石、結晶紫在養殖業中的使用未得到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的認可;根據歐盟法案2002/675/EC的規定,動物源性食品中孔雀石綠和無色孔雀石綠殘留總量限制為2μg/kg;日本的肯定列表也明確規定在進口水產品中不得檢出孔雀石綠殘留。
孫力軍認為,為防止在水產養殖中出現禁用藥物,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和健康,監管部門需要加強宣傳,告知養殖戶和運輸商孔雀石綠和結晶紫是水產動物違禁藥物,增強養殖戶和運輸商的守法意識。另外,監管部門應加強監管力度,做好抽檢監督執法工作,增強違法打擊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