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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傘破網 清污除垢
http://www.CRNTT.com   2021-12-02 10:29:09


 

  熊偉帶領專案組調取了有關範國紅團夥的執法現場資料。經過認真梳理,專案組發現,2014年11月14日下午,南昌航空城一項目部發生持械聚眾鬥毆。雙方持械互毆,現場一片混亂,經民警現場調停後,受害人現場指認,範國紅團夥陳某參與鬥毆,被派出所民警帶回調查。但專案組查遍了該派出所的所有案卷資料,卻沒有此起持械鬥毆的記錄。熊偉立即帶領專案組同志深入派出所進行調查。

  迫於調查壓力,案發當日值班民警從一保密櫃中取出了三份出警筆錄,其中僅一份有主辦民警朱某簽字。一起刑事案件不立案偵查,而且連一份完整的記錄都沒有,這很不尋常。在專案組的追問下,朱某支支吾吾,稱把此案當成了一般性的打架鬥毆問題處理,所以就未作深究。對此,黃某的解釋是,一般性的打架鬥毆無需向他報告,民警可以自行處置,所以自己對此案並不知情。

  多方取證,打掉黑惡勢力“保護傘”

  “黃某對此案真的毫不知情嗎?我們要用確鑿的證據揭露其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真相。”熊偉鼓勵同事們。

  通過調取黃某當天的通話記錄,專案組發現,事發當晚10時左右,範國紅與黃某多次通話後,黃某向主辦民警朱某去了電話,晚上11時左右,陳某被釋放。專案組馬上詢問了陳某,陳某交代了關押當天就有人向其透露,關押只是做做樣子,讓他放心。專案組又趕赴看守所提審範國紅,範國紅承認當晚給黃某打過請托電話,讓其放走陳某。在扎實的證據面前,民警朱某不得不交代了自己接到黃某指令後放人的事實。

  在主辦民警的指證、涉案人員的證詞、手機通話記錄等多重證據面前,黃某默認了他指使民警放人的事實,但就是不肯簽字認錯。熊偉和專案組的同志與提前介入案情的司法工作人員深入探討後認為,黃某充當“保護傘”案件證據確鑿充分,可以採取“零口供”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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