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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將為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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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8月25日電/8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的決定》,並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既是對今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的《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中關於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目標和三孩生育政策在法律層面的確定,同時也反映了近些年來中國政治經濟社會中的客觀變化,為推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優化生育政策順利落地提供了法律依據,體現了黨和國家堅持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法治精神。
中國網發表復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鐘惟東文章分析,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將為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積極影響。
首先,法律層面確定新時期人口政策目標。“控制人口數量”的人口政策將成為歷史,“適度生育水平,優化人口結構,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將成為新時期的人口政策目標。政策目標轉變,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的未來工作重點指明了方向,對營造想生育、能生育、敢生育的社會氛圍提供了積極引導,將進一步對優化人口結構、應對日益嚴重的老齡化趨勢發揮積極作用。
其次,從法律層面為生育二孩、三孩提供了全方位、全過程的配套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和教育負擔。如設立父母育兒假,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建立普惠性托育服務體系,在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方面採取支持措施。這些措施抓住了影響年輕人生育意願的關鍵因素,將有助於緩解生育多孩的顧慮,轉變生育觀念,既有利於直接激勵家庭決定是否生育三孩,也能顯著提升二孩生育水平。再者,長期來看,隨著二孩和三孩生育水平的提升,對中國保持人口活力、改善人口結構、保持人力資源禀賦具有積極作用,為增加中國未來經濟發展所需勞動力的供給以及保障經濟、國防等國家安全方面提供堅實的人口基礎。
最後,體現了對不同代際人口的人文關懷,有利於緩解代際人口矛盾、促進代際公平。如既為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年輕夫婦提供配套性支持措施,同時為在國家實施一孩政策期間的獨生子女老人或失去獨生子女的孤寡老人提供獎勵和社會保障。
文章指出,落實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可能還將面臨一系列挑戰。
首先,從法律層面看,人口政策落實具有行政性分權性質,地方政府在制定配套支持措施上具有一定的裁量權,如何形成相對有效、有力的支持性配套措施,可能需要一些更為明確的評價標準。
其次,在政策理解層面,要對政策誤解及時糾正,加強對政策的正面引導。如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際上擴大了家庭的生育自主權,是一種鼓勵性生育政策,卻被社會解讀為強制性生育政策;取消社會撫養費被解讀為可以生育四孩甚至更多,但政策本身並未規定生育三孩以上的夫妻可以享受國家積極生育支持政策的相關福利;更有甚者,將近期房地產、教育等一些其他領域的政策改革解讀為直接服務於生育率提高,這是對生育政策解讀泛化了。個人認為,這些解讀都是對落實生育政策的一些誤解。
再者,對女性而言,在落實多孩生育政策的過程中,女性的生育自主權可能會受到社會或家庭的一定程度侵害。如何保護女性生育自主權,為非自願性生育提供法律保護和援助是未來可能需要重視的一個問題。此外,新政策下,可能會面臨人口非均衡增長問題,需要及時觀測城市、農村以及欠發達地區等不同區域的人口增長狀況,並有一些相應的應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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