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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試驗區助推共同富裕
http://www.CRNTT.com   2021-08-22 09:24:56


  中評社北京8月22日電/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人民群眾的共同期盼。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對扎實推動共同富裕作出重大戰略部署;“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意見》,對浙江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著力縮小收入差距提出了具體意見建議,特別是賦予浙江建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試驗區”的任務。

  經濟日報發表浙江大學文科資深教授,浙江大學共享與發展研究院院長李實、浙江大學共享與發展研究院研究員楊一心文章表示,長期以來,收入分配領域存在諸多問題和矛盾,收入分配差距較大,中等收入群體占比偏低,成為制約共同富裕進程的掣肘。《意見》直面收入差距,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決心,為浙江乃至全國推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勾畫了藍圖,進一步指明了共同富裕的方向。

  試驗區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文章介紹,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八八戰略”實施以來,浙江實現了從經濟大省到經濟強省、從基本小康到高水平全面小康的躍升。“允許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政策,在以浙江為代表的東部地區得到了成功實踐。《意見》明確了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四個戰略定位: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先行區、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引領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試驗區、文明和諧美麗家園展示區。收入分配差距較大一直是改革中“難啃的骨頭”,因此,在浙江共同富裕示範區布局中,謀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試驗區建設具有特別重大意義。

  《意見》提出在浙江建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試驗區,這充分考慮到了浙江具備良好條件。第一,浙江城鄉居民收入水平較高。到2020年,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達到6.27萬元和3.19萬元,連續20年、36年居全國各省區首位。第二,浙江省內城鄉區域發展相對均衡。城鄉收入比已降至1.96∶1,也是全國唯一一個所有設區市居民收入都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的省份。第三,浙江市場化程度較高,數字經濟、共享經濟、民營經濟較為發達,各種分配要素活躍。第四,浙江改革和創新意識強。浙江是中國改革開放的先行地,在經濟體制改革方面積累了諸多經驗,省域範圍內有不少重大改革發展舉措及工作創新實踐經驗。這些優勢將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試驗區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從長遠來看,在浙江建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試驗區,最終是為在全國推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路。因此,要按照《意見》提出的“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原則,不斷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縮小收入分配差距。同時需要注意到,浙江與其他省份省情不同,發展基礎不同,要注重研究改革推動所依賴的條件,發現改革進程中存在的問題,逐步形成全國層面可複制、可推廣的成功經驗。

  健全居民增收的長效機制

  文章指出,收入水平是人民群眾最關注的指標,也是衡量共同富裕的最重要指標。《意見》提出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收入”。保持居民收入穩定增長,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礎。2014年,浙江省政府制定了《關於促進城鄉居民收入持續普遍較快增長的若干意見》,提出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同步。這些年來,浙江走出了一條“藏富於民”的特色道路。站在新的起點上,要拓寬居民增收渠道,穩步提高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進一步健全居民增收的長效機制。

  一是推動更高質量更充分就業。近年來,浙江數字經濟、共享經濟有著不錯的發展勢頭。要以此為契機,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努力擴大就業面,創造更多就業崗位,推動更高質量充分就業,促進居民收入增長。通過終身教育和終身培訓,提高勞動者素質和技能水平,以匹配企業和社會對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推進行業工資集體協商談判機制,將勞動分紅、高技能人才待遇、技能創新獎勵等納入工資集體協商範圍。

  二是拓寬城鄉居民增收渠道,鼓勵多要素參與分配。《意見》提出,支持浙江加快探索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要素價值的實現形式;探索股權流轉、抵押和跨社參股等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實現新形式;支持浙江率先建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機制。這些政策措施對於推動居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建議浙江根據這一精神積極謀劃具體舉措,進一步拓寬居民增收渠道,推進居民收入的結構調整。

  三是依法維護勞動者收入權益。完善工資穩定增長機制,從政策上支持勞動者獲取報酬的權益,推動工資集體協商和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建設。逐步建立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相聯繫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探索與浙江省情相適應的最低工資標準,保護低工資人群的基本權益,強化勞動監察執法職能,嚴厲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和不按最低工資規定支付工資的行為。

  共同富裕不是搞平均主義

  文章認為,推動共同富裕,需要有更多的中等收入群體。“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以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技能型勞動者、農民工等為重點,不斷提高中等收入群體比重”。《意見》提出實施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行動計劃,這對於實現“率先在優化收入分配格局上取得積極進展”的目標有重要意義。在謀劃這一行動計劃中,要將中等收入群體作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所需消費和產業結構升級、人力資本積累、技術進步等的重要支撐,採取有效措施推動橄欖形社會構建,積極為全國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積累經驗。

  如果將年收入介於10萬元至50萬元的家庭定義為中等收入家庭,利用中國家庭追蹤調查數據測算可得到,2020年浙江中等收入群體比重為50%左右,且主要分布在城鎮地區。

  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這一比重較高,但對於共同富裕示範區的目標來說,這一比重應繼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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