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推進縣城補短板強弱項。加快補齊縣城公共服務設施、環境基礎設施、市政公用設施、產業配套設施短板弱項。加強項目謀劃設計,分類設計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經營性項目,加快項目前期工作。在債務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財政性資金統籌支持力度,有序發行縣城新型城鎮化建設專項企業債券。健全政銀企對接長效機制,協調引導有實力的大型企業承擔相關建設任務,吸引開發性政策性和商業性金融機構中長期信貸資金積極投入,利用現有國外優惠貸款渠道予以投入。發揮120個縣城建設示範地區帶動作用,支持在有條件縣城建設一批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園區。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健全易地扶貧搬遷大型安置區公共設施。(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國資委、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負責)
(十)強化邊境地區城鎮功能。全面增強邊境城鎮承載人口、連接城鄉、支撐國防的能力。開展興邊富民行動中心城鎮建設試點,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提高引產聚人能力。建設沿邊抵邊公路,發展一批抵邊新村和新生抵邊城鎮,引導邊民向沿邊抵邊公路、邊民互市貿易點、抵邊聚居點等適度集中。(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健康委等負責)
(十一)促進特色小鎮規範健康發展。推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促進特色小鎮規範健康發展意見的通知》全面落實落地。統一實行清單管理,以各省份為單元全面建立特色小鎮清單,開展動態調整、優勝劣汰。制發特色小鎮發展導則,引導樹立控制數量、提高質量導向,強化正面引導和分類指導。統籌典型引路和負面警示,推廣新一輪特色小鎮建設典型經驗,加強監督監管、整改違規行為。(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等負責)
五、加快建設現代化城市
順應城市發展新理念新趨勢,建設宜居、創新、智慧、綠色、人文、韌性城市,推進城市現代化試點示範,使城市成為人民高品質生活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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