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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首先要做好打基礎的工作,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係,真正做到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
中評社北京2月21日電/加快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既是深化改革開放、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選擇,也是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的緊迫要求。日前公布的《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目標明確,重點突出,政策措施針對性可操作性強,是下一步加快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行動綱領和工作指南。落實好這一重要戰略部署,將會有力促進新發展格局下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進程。
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礎框架
人民日報發表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理事長劉世錦文章表示,產權保護、平等准入、公平競爭、公正監督等,是市場體系的基礎構件。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首先要做好打基礎的工作,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係,真正做到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市場體系是政府和企業、個人等市場參與者相互依存和合作的產物。正如不存在沒有企業和個人參與的市場一樣,世界上也不存在沒有政府參與的市場。關鍵是政府角色和作用方式的不同,具體地說,是替代市場、直接指揮企業和個人配置資源,還是通過提供產權保護、平等准入、公平競爭、公正監督等公共產品,創造有效率的市場環境,使企業和個人等市場參與者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中優化資源配置。由傳統的計劃經濟向現代市場經濟的轉變,並不是要不要政府作用的問題,而是政府作用由前者向後者轉變的問題。從這個角度看,中國市場體系建設已經取得了歷史性進步,但仍存有短板和不足,比如,在依法保護產權方面仍有薄弱環節,市場准入仍存有某些行政性壟斷,不同類型企業仍有不公平競爭的感受,市場監管不適應市場發展的要求等。
針對這種狀況,《行動方案》提出要全面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包括完善平等保護產權的法律法規體系、健全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制度、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健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等。其中的一項舉措是啟動第二批涉產權糾紛案件再審工作,推動涉產權冤錯案件依法甄別糾正常態化機制化。一個行動勝過一打綱領,第一批涉產權糾紛案件再審工作就產生了廣泛社會影響,對保護不同所有制財產權利、穩定企業家和投資者社會預期產生了積極作用。
在市場准入方面,《行動方案》提出要全面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嚴禁各地區各部門自行發布具有市場准入性質的負面清單,這對建立全國範圍高效統一市場具有重要意義。針對企業註冊容易注銷難的問題,《行動方案》提出推進企業注銷便利化的具體措施。為促進公平市場競爭,《行動方案》強調要增強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推動完善平台企業壟斷認定、數據收集使用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規範,鼓勵各地區構建跨區域的統一市場准入服務系統。
關於市場監管,《行動方案》提出要推進綜合協同監管,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不得簡單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監管;加強重點商品市場價格、要素市場交易的監管;健全依法誠信的自律機制和監管機制,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市場專業化服務組織和公眾輿論的監督作用,同時也要加強對監管機構的監督。
加快要素市場改革以補齊市場體系短板
文章認為,市場體系建設要經歷一個由初步形成、發展演化到逐步完善的歷史過程。經過長時期的努力,中國市場體系建設取得了很大進展,同時也存在著發展不平衡的問題。一個突出現象是要素市場建設相對滯後於產品市場。不論是傳統的土地、勞動力、資本市場,還是近年來興起的知識、技術和數據等市場,在產權界定與保護、市場准入、公平交易、科學監管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存有矛盾、缺陷或不足。要素市場發展滯後不利於提高全要素生產率、不利於創新,不能適應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要求,也必然拖產品市場發展的後腿。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必須把要素市場作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點加以推進,盡快補上這一短板,並使之成為市場體系上台階、高標準的顯著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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