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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管資本為抓手 大力推進國企混改
http://www.CRNTT.com   2020-04-28 08:38:08


  中評社北京4月28日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結構調整、戰略性重組,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作為一種產權組織形式的變革,混合所有制經濟被視為未來我國國有經濟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混合所有制改革與管資本相輔相成

  1941年,美國經濟學家阿爾文•漢森在《財政政策和經濟周期》一文中最早提出了“混合經濟”的概念。薩繆爾森指出,混合經濟就是國家和私人機構共同對經濟實施控制,同時政府必須根據市場情況,通過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來調節的經濟制度。經濟學家厲以寧和程志強認為,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實際上是多維度、多方式推進所有制結構變遷的有效方式和途徑。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核心問題是國有資本和社會資本的產權融合,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是推動國有資本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重要體制基礎,二者相輔相成。新制度經濟學已經證明制度對於經濟增長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管資本就是要通過對國有資本的科學授權和有效監管的統一,促使國有企業按照市場機制運行,加快自身戰略重組和混改進程,持續優化國有經濟結構。從一定意義上講,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管資本落地的加速器,管資本則是混合所有制改革順利實施的重要保障。

  我國經濟發展要進一步減少無效供給,擴大有效供給,提高供給結構對需求結構的適應性。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要基於雙重目標,一是解決過去遺留下來的問題;二是要以新的增長源來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起步後,國資改革不再需要“管人、管事、管資產”的舊模式,而是要科學創造“管資本”這種新模式。在管資產模式下,國企內部行政色彩濃厚,所有企業都被稱作權屬企業,經營決策要經過有權機構的批准,所關注的是現實的行政價值。在管資本模式下,改為以股東的身份來建立權力清單,出資企業自主經營並真正成為市場主體,股東關注的是資本的價值增量。在“凡是有啟迪的經驗都可以借鑒、凡是有價值的合作夥伴都可以合作、凡是有效率的體制機制都可以嘗試”的價值理念指引下,管資本可以充分調動混合經濟中各利益主體的積極性,實現國有資本效能放大、多種經濟形態齊頭並進。管資本實質上是國企混改形勢下供給方的結構性改革,是整個宏觀經濟發展中供給側改革不可缺少的內容。只有通過管資本使國有資本持續保持活力和效率,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謀篇布局才能更為精准。在當前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也應該出現管資本的理論創新。

  混改視角下的管資本三維要素體系

  基於宏觀視角,混合所有制是指混合所有制經濟,即由國有、集體、民營、個體組成的經濟,所有制結構以及由此決定的社會經濟基礎。從微觀上考證,則是指混合所有制企業,即由不同所有制成分組成的交叉共融型企業、產權結構及相應的治理結構,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各種資本要素管理模式。1993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教授邁克爾•哈默與詹姆斯•錢皮提出了企業再造理論,其核心內容是“為了飛越性地改善成本、質量、服務、速度等重大的現代企業的運營基準,對工作流程進行根本性重新思考並徹底改革”。筆者認為,該理論對於我國混改視角下的管資本流程再造同樣適用。我國經濟增長動能已由要素規模和投資驅動轉變為要素質量和創新驅動,因此,管資本不是單純的就資本談資本,而是從更加廣義的資本概念入手,延展豐富管資本的定義和內涵,科學界定三維資本要素的管理邊界。在管理學價值觀層面,從管資產到管資本,必須實現管理理念的根本轉變;在管理學方法論層面,三維資本要素分別指管理資本、市場資本和人力資本。其中管理資本又分為三級管理體系設計和法人治理體系設計兩個子維度;市場資本細分為常規化市場和資本化市場兩個子維度。

  第一,管理資本維度。

  代理理論、利益相關者理論和產權理論為公司治理研究提供了基礎性理論認知。混合所有制企業不僅僅局限在投資主體多元化,更重要的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山東財經大學綦好東認為,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敗的關鍵一是基於法制約束下的政企、政商關係;二是基於公平、公正基礎上的產權保護制度;三是基於效率至上的公司治理結構。事實上,產權保護制度和公司治理結構存在著遞進關係,建立在基於清晰的產權制度基礎上的產權保護是公司治理結構的基礎。法人治理結構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直接決定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管理資本維度就是指以科學治理為根基,從市場的角度對體制機制進行再造,用更科學、更合理的新機制實現自身的發展。

  首先,三級管理體系設計。隨著國有企業規模的擴張,必然會出現決策權過多集中在總部、責任邊界不清、出資企業活力不足等問題。因此,迫切需要建立適應市場、管理有效、監督到位的體制機制,實現從管資產向管資本的轉變。管資本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分類授權,強化監督力量形成“放”“管”平衡,在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基礎上給予企業充分的自主經營權,搭建“集團管資本、二級平台管資產、三級公司管運營”這種小總部大體系的三級管控格局。三級公司處於經營鏈條的末端,更要按照“產權明晰、責權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原則,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在這一層次上實現出資者所有權和企業法人財產權的分離,確保國有資產經營效率,而且在這個層次上也最容易實現混合所有制改革。

  其次,法人治理體系設計。對於社會資本而言,參與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合理的股權結構和規範的公司治理都是不可缺少的要素。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國有資本可以放棄黃金股和雙重股權結構,按照同股同權的原則高度契合社會資本的訴求,促使其從被動股東向積極股東轉變,進而搭建起更加適應市場競爭的體制機制。為進一步激發活力,各股東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自治原則,在章程中約定股東(大)會特別決議事項、決議程序和決議通過的比例,就公司章程修改、董事提名等重大事項約定中小股東的特別表決權。自1994年7月1日《公司法》實施以來,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已經先後修改了四次,特別是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股東合法權益的保護機制等方面根據經濟發展變化及時進行了調整。國家發展改革委體改司在《國企混改面對面——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解讀》一書中指出,“在當今經濟新常態下,各類社會資本更加迫切要求建立起完善的、符合混合所有制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在適當時點可以考慮進一步通過立法來豐富完善混合所有制企業的運行規則,使混合所有制改革企業的經營、合併、分立、解散、清算等各種經濟活動做到有據可查、有法可依。

  尤其重要的是,國有企業要對派出到混合所有制出資企業的產權代表加強管理與監督,要深入研究混合所有制條件下外派董事、監事和股東代表發揮作用的途徑、方式,通過對產權代表的培訓、任用和考核等措施,將國有股東意願合規、公平傳導到出資企業。國企派出產權代表在提升出資企業業績、搭建公司與出資企業溝通橋梁等方面應該發揮積極的作用。在具體運營中切實把握好四個方面:一是在股東會、董事會發表表決意見的溝通過程和最終表決時,充分尊重代表不同資本屬性的股東意見,充分保障混改企業中社會資本的權益,充分保證董事會決策的獨立性、責任性,充分保護國有資本自身的利益;二是按照“該管的一定管好,不該管的堅決下放”的原則,通過設立重大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區分標準,使得派出的董事、監事審慎研究各項議題,對於一般事項獨立發表意見和主張並承擔相應責任。明確對派出產權代表的考核要點,認真解決“董事不懂事”的難題,真正提升出資企業法人治理效率和效果;三是將出資企業業績實現情況與產權代表薪酬和任職關聯,通過制度設計促使產權代表盡職盡責;四是溝通與反饋遍布各個關鍵節點,確保決策信息對稱、真實、有效,最終形成閉環運行。由此,原來直接管出資企業的人和事,轉變為通過出資人-董事會、董事會-產權代表、產權代表-出資企業的全方位管資本傳導體系來行使股東權利,出資企業擁有真正意義上的自主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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