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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痼疾難除的槍支暴力嚴重踐踏人權
http://www.CRNTT.com   2019-08-25 11:29:04


 
  實現憲法禁槍的另一條可能途徑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憲法重新進行解釋。事實上,歷史上許多憲法條款都經由聯邦最高法院的重新解釋解決了滯後性問題。然而,美國社會對憲法第二修正案一直存在不同解讀。一種觀點認為憲法第二修正案保護的是公民個人權利,另一種觀點認為憲法第二修正案保護的是集體權利,因為該條款中的“民兵”組織是一個集體。在歷次槍支問題爭論中,自由派都把集體權利論作為控槍的理論根據,希望聯邦最高法院通過這種解釋控制槍支泛濫現象。但是,2008年6月聯邦最高法院對赫勒案的裁決卻讓自由派的希望灰飛煙滅。在這個裁決中,聯邦最高法院認定,持有和攜帶槍支是一項“天賦”人權,公民個人有權擁有和使用槍支,地方政府制訂控槍法律是違憲行為。2010年6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進一步裁定,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中有關公民享有持槍自由的條款同樣適用於各州和地方法律,從而將個人持有槍支的權利擴大到整個美國。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這兩個裁決徹底消除了通過釋憲禁槍的可能性。

  第二,美國政黨政治的弊端使控槍努力停滯不前。由於美國禁槍無望,所以只能想辦法管控槍支,即從槍支購買方式、購買資格以及流通槍支的類型、登記和管理等方面做出限制性規定。但是,即使這種對個人擁槍的有限約束,也遇到重重阻力。近幾十年來,美國政治“極化”現象嚴重,兩黨對立加劇。兩黨核心選民團體在這個問題上的主張截然對立。民主黨支持槍支管制,主張實行更為嚴格的槍支管制政策,共和黨則反對槍支管制。槍支管控已成為總統和國會選舉的主要議題之一,並已成為決定競選成敗的重要因素。克林頓政府時期,美國國會通過《聯邦攻擊性武器禁售令》,明確禁止在民間出售19種攻擊性較強的半自動槍械以及10發以上的子彈夾,在控槍問題上取得一些進展。奧巴馬政府時期,鑒於美國槍擊暴力案件居高不下、校園槍擊等惡性案件頻繁發生,參議院民主黨人提出槍支管理修正案,要求將購槍背景審查範圍擴展到槍支展銷會和網上購槍領域。儘管該法案得到90%美國人的支持,但還是在2013年被參議院否決了。事實上,奧巴馬政府推動的控槍法案全部鎩羽而歸。在此背景下,2016年1月,奧巴馬政府不得不繞開國會,用發布行政命令的方式管控槍支,規定禁止精神病患者持有槍支,要求槍支經銷商持證上崗,加強槍支購買者的背景審查。但是,隨著共和黨政府上台,奧巴馬政府這些微弱的控槍措施也無法得到保持。

  由於受到美國選舉政治支配,近年來民主黨對槍支管控的立場持續軟化,因為嚴格控槍政策不利於民主黨選票最大化。克林頓政府時期,民主黨在1994年中期選舉中丟失了參眾兩院控制權,政府堅持通過了兩個控槍法案成為民主黨失去大量選票與資助的主要原因。戈爾在副總統任上曾經以參議院院長的身份投票支持一項槍支管制法案,這使他被視為反對持槍者,成為其最終在總統選舉中落敗的一個重要因素。這些活生生的教訓使民主黨在槍支管制問題上態度變得搖擺不定。一方面,他們不敢明確支持槍支管制,因為激進的控槍政策會丟失大量選票;另一方面,他們更不敢反對槍支管制,因為這會失去傳統選民。民主黨在槍支問題上的立場開始變得有些模糊。為了爭取更多選票和政治獻金,一些參選公職的民主黨政治人物甚至不敢要求嚴格控槍,更不敢要求全面禁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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