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邱寶昌律師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表示:“上海迪士尼引用的所謂國際慣例只是引用了對這企業有利的,而對消費者有利的沒了!選擇性的引用,這並不是國際慣例。”
北京紫乾律師事務所文體法律部主任危羿霖認為,上海迪士尼關於禁帶食物的規定,就是單方限制消費者權利的霸王條款。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二問:憑什麼強制翻包,遊客隱私權如何保障?
13日上午,人民網記者在上海迪士尼實地探訪發現,遊客被強制翻包檢查的現象依然存在。
記者點擊進入上海迪士尼官網上的“行前須知”,並沒有看到任何關於禁止攜帶食品的說明提示。官網首頁最下方樂園須知中確實有相關禁帶食物的提示。在手機購票時,在頁面的最後才看到相關提醒。
記者在距離安檢約50米的售貨亭背面,發現一塊公示牌,繞過售貨亭,能看到不能攜帶入園物品的具體規定。如果是迎面走來或者離開,很難注意到該公示牌。
入園第一道關卡是檢查隨身攜帶的物品,每個安檢台都配備了1至3名工作人員,遊客依次將包包和物品放在檢查台上接受檢查。入園前,記者的包內放有一個面包,一塊巧克力,半瓶礦泉水,工作人員單獨將面包撿出,要求吃掉再行入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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