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和“總統府”秘書長在“憲法”沒有位置;在法律上,賦予他的編制小,在秘書長下的三個單位主管都是事務官,這些特色如果比照古代的話來說整個“總統府”大小官員全部都是“內臣”沒有一個是大臣。
內臣和大臣,都非常重要,一個推動國家政務,一個維護皇帝安全和崇隆的威儀,彼此分際分明。一旦分際失守,內臣管起國家政務,那是內臣干政,壞了綱紀儀軌,便是亂世現象。
古時分際如彼,今天,民主憲政時代,內臣、大臣之分,看看上面列舉的規定,還更加清晰精確。因此蔡英文從就職以來,就一再強調“總統府”秘書長這個位置非常重要,這是過去歷任“總統”都沒有說過的話,她這樣說很怪,令人擔心。
假使她這樣說是強調,“總統府”秘書長的法定職權是負責維護“國家元首”的安全和崇隆的威儀,所以非常重要,那當然沒有什麼問題。但是“總統”雖然沒有講重要在那裡,但是顯然不在“總統府”府組織法規定的法定職權上面的重要,而是政治上很重要。
政治上什麼地方很重要?去年“總統”有這個意思的時候,不少人建議賴清德接受,說:“總統府”秘書長可以調和鼎鼐,很重要,應該接。用調和鼎鼐這一名封建時代的名詞,實在很奇怪。古時所謂調和鼎鼐不是宰相的職責嗎?要秘書長調和鼎鼐那不是叫他去學古代亂世時內臣干政嗎?
如果用現代的話來講,秘書長如果認真調和鼎鼐,“行政院長”會不會成了“總統府”秘書長的特助?如果遇到有擔當一點的院長,那“國家”豈不是變成了三首長制?“國家”是雙首長制我們都已經很頭痛了,真的還要來一個三首長制嗎?
過去“總統”要賴清德當秘書長,大家都說要他調和鼎鼐,非常好,幸好賴清德沒有就這樣接受。
這一次是不是要陳菊調和鼎鼐“總統”並沒說淸楚,但是據媒體報道,有一點是很清楚的,要陳菊就秘書長位置以方便選舉輔選,但是這就比較好嗎?
還是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