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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新規:校園將強制設欺凌處置工作小組
http://www.CRNTT.com   2018-02-07 10:44:06


  中評社北京2月7日電/面對層出不窮的校園欺凌事件,湖北武漢將開始進行制度層面探索。

  2月1日起生效的新版《武漢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中,對包括未成年人擔任網絡主播等社會熱點問題,進行重新規定。除此之外,新條例明確提出,教育部門應當在學校組織成立由教育部門、學校、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基層司法所的工作人員和家長代表組成的校園欺凌處置工作小組,建立處置預案,公布舉報、投訴電話等,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事件。

  昨日,武漢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各學校收到文件之日起,將開始校園欺凌處置工作小組建設,“規定為強制性規定,各學校將陸續建立處置小組,教育主管部門將進行長效化檢查”。

  未成年人擔任主播需監護人同意

  重新修改後的《武漢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下稱《條例》),於今年2月1日起正式生效,目前已經印發至下屬各學校。

  與此前的版本相比,《條例》針對當前未成年人保護中的一些新問題,以及盲區,重新進行了細化。例如,《條例》首次單獨設立“家庭保護”一章,要求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學習科學的教育監護方法,為未成年人提供人身安全的保護。其中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不得讓未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得將未滿八周歲未成年人單獨留在車內”。

  除此之外,針對頻發的未成年人擔任視頻主播事件,《條例》規定,視頻直播網站聘請未成年人擔任主播,或者為未成年人提供主播註冊通道,應當“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另外,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網絡信息的監管,發現未成年人接觸網絡不良信息或者接到相關投訴經查證屬實的,“應當立即停止信息傳播、保存相關證據、删除不良內容並上報網信、文化、公安等部門”。

  在新修改的《條例》中,將殘疾未成年人、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監護缺失的未成年人、棄嬰等納入特殊群體保護。

  校園欺凌工作小組常態化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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