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圖書館法》明確指出,公共圖書館應當妥善保護讀者的個人信息、借閱信息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讀者隱私的信息,不得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向他人提供。如果公共圖書館及其工作人員涉嫌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向他人提供讀者的個人信息、借閱信息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讀者隱私的信息,將由文化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
另外,針對公共圖書館工作人員的資質和水平,《公共圖書館法》也提到,公共圖書館工作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與技能,其中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館長應當具備相應的文化水平、專業知識和組織管理能力。
鼓勵社會各界捐贈
參與公共圖書館建設
針對公共圖書館的建設問題,《公共圖書館法》也給出了相關規定。如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向公共圖書館捐贈,並依法給予稅收優惠;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通過捐贈方式參與境內公共圖書館建設等。
同時,為了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圖書館建設,《公共圖書館法》規定,公共圖書館可以以捐贈者姓名、名稱命名文獻信息專藏或者專題活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設立的公共圖書館,可以以捐贈者的姓名、名稱命名公共圖書館、公共圖書館館舍或者其他設施。當然,以捐贈者姓名、名稱命名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符合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遵循公序良俗。
另外,對於公共圖書館自身建設問題,《公共圖書館法》給出了明確說法:公共圖書館可以通過採購、接受交存或者捐贈等合法方式收集文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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