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通知》第十三條提出,“為保證企業的正常運營,企業提出的新資金需求有充分理由的,債委會可以通過組建銀團貸款、建立聯合授信機制或封閉式融資等方式予以支持。各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一致行動,切實做到穩定預期、穩定信貸、穩定支持,不得隨意停貸、抽貸;可通過必要的、風險可控的收回再貸、展期延貸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幫助企業實現解困。”
對此,一位分析人士表示,這一方面有利於防止惡意博弈性抽貸出現,另一方面則是希望相關各方能夠組團盤活債務問題。
中國首席經濟學家論壇高級研究員蔡浩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分析指出,監管部門出台這一規定,既是出於穩定經濟增長預期的考慮,也是對民間投資增速快速下滑採取的應對舉措。
上半年,國務院督查組赴18省市調查民間投資下降原因,其中一條重要原因就是:在經濟下行壓力下,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民企的貸款收縮過大,斷貸、抽貸現象突出,融資難現象普遍存在。此番對於債權銀行的要求,表明了監管機構希望通過金融機構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穩定非金融企業的預期,恢復企業投資的信心。
不過,蔡浩亦進一步分析道,文件雖然強調不得“隨意”停貸、抽貸,但也強調了要“風險可控”,這表明並非所有的“困境”企業都會得到銀行的大力支持。政策支持的對象應該是一些信譽好、市場前景好、符合國家政策,並且只是暫時面臨困難的企業。
記者注意到,上述《通知》規定,債委會對企業實施金融債務重組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包括“企業發展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企業產品或服務市場,發展有前景,具有一定重組價值;企業和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金融債務重組意願。”
銀企“抱團”共禦金融風險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為1.81%,較一季度末的1.75%攀升0.06個百分點,連續19個季度上升,創下近七年新高。
在此背景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今年來,江西、河南、山西等地方銀行業都在積極推進債委會工作。比如,今年3月29日,河南銀監局聯合河南省銀行業協會,組織125家銀行業機構對全省首批535家企業逐戶簽訂債委會協議,共簽署3000餘戶次,涉及全省銀行業對公貸款餘額9057.88億元,占比達45%。
所謂債委會,《通知》指出,是由債務規模較大的困難企業三家以上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起成立的協商性、自律性、臨時性組織。
“在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的背景下,資金鏈緊張的困難企業不斷出現。由於多頭授信的存在,單家銀行對困難企業進行幫扶或不退出貸款並不能夠確保企業不出現問題。實施債委會制度,其目的是構建各銀行業機構信息交流和協調一致行動的平台,形成幫扶困難企業的合力。”河南銀監局副局長張春表示,受擔保圈和關聯授信等問題影響,部分地區金融風險持續蔓延,個別地區銀企關係惡化,債委會的建立有利於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銀監會主席尚福林今年3月表示,銀行的不良資產率上升主要還是表現在信用風險的暴露上,對於產能過剩的一些企業和“僵屍企業”,準備實行實名制管理,推動商業銀行債務規模比較大並且有多家債權銀行的客戶成立債委會,由債權人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來集體確定對這些企業是增加貸款、穩定貸款還是減少貸款。
(來源:每經網-每日經濟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