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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夫妻辦信用卡透支百萬還債獲刑10年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1-26 10:35:08


  中評社北京1月26日電/因為生意難做,開辦加工廠的塗某及其妻子張某兩人辦了3張信用卡,用以透支還債。記者昨日獲悉,夫妻兩人因透支102萬餘元無力歸還,均以犯信用卡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海淀區檢察院指控,2013年2月至11月,今年39歲的塗某和38歲的張某辦了3張光大銀行的信用卡,在海淀區等地透支消費、取現。經銀行多次催收,超過3個月仍未歸還。截至案發,夫妻倆共欠款102萬餘元,其中,張某的兩張信用卡分別欠款29萬餘元、46萬餘元,塗某的信用卡欠26萬餘元。

  庭審中,塗某、張某兩人對指控的罪名均無異議,但兩人均辯稱不是共同犯罪,塗某還辯稱有自首情節。

  據塗某供述,他和妻子開辦了一家加工廠。因做生意賠了錢,兩人商量申請辦理信用卡,以便套現還債。

  2013年1月,塗某申請了一張尾號為6863的光大銀行信用卡,用來套現還債。後來,由於外債太多,該信用卡已到了最大透支額度,不能繼續使用,故和妻子商量,用妻子的身份證去申辦信用卡。2013年7月,妻子又用她的身份證申辦了兩張光大銀行的信用卡。夫妻倆繼續用新辦的兩張卡套現還債,直至欠款越積越多,最終無力償還。

  海淀法院審理後認為,兩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透支信用卡,數額特別巨大,經發卡行兩次催收,超3個月仍不歸還,兩人行為均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兩人均明知沒有還款能力,為償還共同債務,還辦理信用卡套現,且混用信用卡,故涉案的3張信用卡所欠本金均應由兩人共同承擔;兩人主觀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觀上又共同實施了惡意透支行為,故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共犯,且無明顯的主從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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