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31日電/科普作家方舟子這次看來又惹上麻煩了。近日,央視記者王志安在微博上實名曝光方舟子夥同律師涉嫌“詐騙”網友錢財。相關微博指出,方舟子於2010年遇襲後,其律師彭劍成立旨在保護方舟子人身安全的“安保資金”,但安保資金成立不到20天,彭劍即從中挪用募捐款買車買房。
方舟子本人尚未就此事作出正面回應。但可以肯定,彭劍確實使用募捐賬戶的錢買車。據悉,該募捐賬戶是方舟子的打假賬戶和安保資金賬戶合併使用。但不管動用的是哪部分錢,都屬於網友捐款。按照彭劍當年發起安保資金的承諾,接受款項將不會用於被保護人的任何個人生活開支、工作費用。因此,只要是動用了捐款購車,即說明彭劍等人已經違背了承諾。對於此事,方舟子也不可能不知情。
方舟子的安保資金還有一個令人詬病的地方,即長期以來都不公開捐款使用明細。這在網上曾多次引起過爭議。如在2012年,羅永浩舉報方舟子和律師涉嫌通過募集資金實施欺詐並涉嫌偷稅漏稅。但方舟子曾公開表示,安保資金募集時就已聲明為避免洩露安保細節,不會公開賬目。這個理由恐怕站不住腳。打假和安保資金的募集都屬於公開行為,理當接受公眾(尤其是捐款人)的監督,若不公開資金使用情況,人們又如何知道資金是否得到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
近年來,類似網上公開募捐、眾籌活動不可勝數,因此也暴露出不少值得關注的問題。這一方面體現了人們的慈善參與熱情,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當前網上募捐魚龍混雜的亂象。遠的不說,前段時間就發生過一安徽女子由“救人被狗咬傷”變成“喂狗被咬傷”的騙捐鬧劇。這種事情發生多了,不僅會打擊人們的慈善熱情,也將影響慈善事業的發展。個人發起網上募捐,該怎麼做才具有公信力,又該如何進行規範管理?這些問題,於制度層面恐怕不能回避。
一邊是個人網上公開募捐風生水起,另一邊是詐捐行為不時發生,怎麼辦?更好的辦法是,正在審議的慈善法草案中對個人公開募捐加以規範,而不是一禁了之。譬如,規定個人公開募捐必須符合相關條件,履行賬目公開等要求。這樣一來,既不是對個人公開募捐一棍子打死,又可將其納入規範管理的範圍。如果慈善法加以明確規定,像方舟子等人以保密等理由拒絕公開捐款使用明細,也就喪失了合法性。
(來源:《錢江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