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0年衛生部頒發的食品中水分的測定GB5009.3-2010要求,豬肉含水率小於等於77%,而查抄的生豬取樣發現,含水率均超過77%,最高的甚至達到81%。
“81%的含水量已經相當高了”,北京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副所長吉鴻武介紹,當晚查抄後又隔了數小時,在第二天白天才對取樣的肉類進行檢測,此時肉中已經蒸發掉了一部分水分。
檢測報告還顯示,查抄的豬肉中,還檢出沙丁胺醇,該物質屬於“瘦肉精”。部分檢測樣本的沙丁胺醇的含量達每公斤94.75微克。
據了解,“瘦肉精”用在飼料中可以促進豬的增長,減少脂肪含量,提高瘦肉率,但對人體有害,食用含“瘦肉精”的豬肉可能出現頭疼、惡心、嘔吐等症狀,嚴重的可導致死亡,食用“瘦肉精”中毒的情況屢有發生,目前在我國已經禁用。
檢疫票含“水分”
黑窩點豬肉流向多個市場;攤販“真假豬”混賣躲市場檢查
5名涉案人員中,其中一名正是大運河花鳥市場上16/17號攤的攤主胡保花,來自江西。執法人員現場詢問了解到,所屠宰分割的生豬是胡保花等涉案人員以7.8元每斤的價格,從通州區西集鎮的養殖戶手中購進。
據胡保花供述,當晚被查的11頭生豬,並非全是她個人所有,與另外4名涉案人員屬於“搭幫”屠宰。其一方面從正規屠宰廠購進檢疫票等合法手續的生豬,同時會從養殖戶處以較低價格購進生豬,“真假豬”混著賣。
6月19日清晨,通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涉及的張辛莊市場、西集鎮市場、大運河花鳥市場進行拉網式檢查。當天共檢查涉案市場的畜禽類經營戶40戶,對不能提供合法手續的351.5公斤肉製品予以查封扣押, 並對其經營的畜禽產品進行抽驗送檢。
據大運河花鳥市場管理處介紹,胡保花的攤位在被查前一天仍有正規的豬肉檢疫票,但只有一張,數量顯示為75公斤。但按照記者此前觀察,該攤位每天切割的豬肉至少3頭,每頭在200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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