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30日電/有人建議,特區政府可以在政改決議案中,列明2022年特首選舉辦法可以修改,以換取反對派議員支持通過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雖然說落實特首普選後,選舉辦法長遠有不斷優化改進的空間,也不能排除2022年的特首普選辦法作出細節上的技術性調整,但整體來說,特首普選制度確立之後須保持穩定性。事實上,凡是重大政制變革之後都需要保持基本穩定,這一規律世界通行。根據人大決定制定的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方案已經是飛躍式的改變,同時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和整體利益。按照基本法規定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兩大原則,2017年落實普選後,2022年政制應以穩定為先,不應該也不可能再有大的改變。本港政制已爭論很久,如果2022年政制再爭論,香港承受不起。況且,今屆政府不能就下屆政府的政改作出承諾。就是未來的政制優化也不能只遷就少數人,而是要按“五步曲”行事,要看各界主流民意和共識,需符合“三個有利於”的原則。
有溫和反對派人士建議,政府在政改方案上,白紙黑字承諾未來會推動政制進一步發展,2019年重啟政改五步曲,提出“優化”特首普選方案。這種以2022年特首選舉辦法須作出改變的要求,並不符合重大政制變革之後需要保持穩定的運作規律。
政制重大變革之後須保持穩定
任何地區政制都必須保持穩定性,不可能每屆都大變。各國各地政制儘管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爭議,但確立之後都是多年保持不變。例如,美國“選舉人團”制度是美國憲法第二條第一項確定,儘管美國一直有人認為不合理,要求改變,但關於修改“選舉人團”制度的多次憲法修正決議都被否決。即使大選出現波折,美國的政治體制和社會生活依然有條不紊,這與美國政制長期保持穩定分不開。同樣,美國憲法第一章規定,無論人口眾寡,每個州在參議院都有2個席位,這保障了小州在聯邦的地位和利益,但對人口眾多的大州不公平,因此,美國一再出現要求改變參議員選舉制度的意見,但最終也沒有改變,這不僅體現美式民主的特色,並保證美國憲政制度的穩定和有效。
依人大決定制定的普選安排不能大變
香港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如果從起草香港基本法算起,有關爭論已經持續了將近30年的時間;如果從香港回歸算起,也有近18年的時間。從爭議的實際情況看,要落實行政長官普選,必須對一些具有很大爭議的核心問題予以明確,特別是糾正明顯偏離基本法的錯誤認識,否則無休止地爭執下去,永遠不可能達成共識。全國人大“8.31決定”為落實行政長官普選奠定了法律基礎,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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