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改變須符合“三個有利於”
必須指出的是,未來的政制優化,要符合“三個有利於”的原則。
香港回歸祖國之後,根據基本法規定實行“一國兩制”,“一國”是前提,香港特區與中央政府是地方與中央的從屬關係。作為一個地方行政區,香港普選只是地方性的選舉,不可能以“主權國家”的普選模式去推行,必須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框架下推行。香港政制發展要符合習近平主席所講的“三個有利於”:即有利於居民安居樂業,有利於社會繁榮穩定,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香港回歸以來,民主發展迅速。按照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規定,香港在回歸20年的時候就可以落實特首普選,足以證明中央對推進香港民主的誠意和決心。落實普選,關鍵是要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基本法和人大決定是憲制性的法律,必須得到尊重和嚴格遵守。那種以2022年政制大改變為條件落實2017年特首普選的說法,對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缺乏應有的尊重,也是一種變相的要脅。這當然是行不通的。廣大市民也不會認同遷就少數人而動搖政制的穩定性。
(來源:文匯報 作者盧文端為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