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6日電/本月20日至21日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提出,周永康大搞權錢、權色交易,嚴重損害黨和人民的事業,也帶壞了一批幹部,要徹底肅清周永康案造成的影響。23日,四川省委書記王東明在四川省十屆紀委四次全會上說,要深刻認識到周永康長期插手四川事務給四川政治生態造成的惡劣影響。北京青年報報道,此前,軍方也多次提出,要徹底肅清徐才厚案造成的影響。這些案件有什麼影響?如何徹底肅清?
對話人:黨建專家、中央黨校教授張希賢 國防大學教授公方彬
周案
案件影響到底有多大?
張希賢:首要影響是破壞了國家法制建設。周永康曾是中國幾百萬公安、安全、司法、法院、檢察院系統的最高領導人。主政期間,公安、司法戰線出現許多腐敗現象與案件,都與周永康自身大搞權錢、權色交易,充當黑惡勢力的“後台老板”有直接關聯。它是對我國司法公正的最大破壞,撼動了人們對我國司法公正的信仰。其次,十八大之前,陳希同、陳良宇和薄熙來等雖是中央政治局委員,但屬於地方主政大員“落馬”;十八大後查處的周永康、令計劃、徐才厚案件,已觸及到政治局常委、中央軍委和中央辦公廳核心層,這方面的政治和社會影響無疑是巨大的。第三,周永康先後在石油系統、四川、政法委有任職經歷,一批“被帶壞”的幹部極大地破壞了我國的政治生態。
最後,周永康任職期間大搞權錢交易,給國家公共財產帶來了巨大損失,這筆財產的流失,實質上是對全國人民創造社會財富的盤剝,是對中國億萬人民血汗錢的盤剝。
“肅清”二字怎樣理解?
張希賢:首先從思想層面理解。一方面,周永康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腐敗思想要給予徹底肅清;另一方面,對於其主政政法委期間集體智慧成果應予以保留。第二個層面是深化拓展反腐敗。一是要堅決查處幹部隊伍中存在的腐敗問題;二是加強隊伍建設,決不允許把上下級關係變成人身依附關係;三是破立並舉,要從深入剖析和總結周永康的案件中,加強制度和法治建設,對現有法律或制度中遭到挑戰破壞的或存在漏洞的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通過思想組織和制度法治建設,重構政治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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