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0日電/利用節慶及婚喪嫁娶收受禮金——中央巡視組第二輪巡視最新反饋意見中指出,這一問題仍在多個被巡視地區和單位存在。自中央八項規定發布,至今年9月30日,全國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6萬多個,其中“大操大辦婚喪喜慶”“收送節禮”的“案發率”排名第四,5000餘幹部因此被處理。
節假日變“進貢日”
《北京晨報》報道,端午、中秋、春節……節假日成了“進貢日”;滿月酒、婚喪宴,動輒就隨禮成千上萬元。中央三令五申下,“人情貪腐”仍屢見不鮮。
僅今年8月份,中紀委公布153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中,有40多起案件涉及違規辦滿月酒、婚宴、生日宴、出生宴等,占比近三成。專家分析指出,這些違規辦宴的幹部多半手握要權,而參加宴者往往懷揣目的。這樣的人情往來極易滑向貪腐。
“集腋成裘”,人情往來“成就”千萬元貪官。重慶永川區招投標辦原主任戴兵7年受賄千萬元,除了逢年過節,工程包工老板們要向他奉上3000元-1萬元的“紅包”。戴兵的生日更是這些老板們不敢怠慢的日子,生日禮金在1萬元到幾萬元。
“集體受賄”,互不避諱收禮猖狂。在深圳環保系統腐敗案中,9名被查處的環保部門工作人員,均在年節大肆收受轄區內企業紅包、禮品。“少則價值一兩千,多則上萬元。”辦案檢察官表示,收受紅包禮品在這些人員之間並不是秘密,他們互不避諱,甚至還多次出現代收轉交的猖狂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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