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當下“利”日後
節日喜慶、婚喪嫁娶本是傳統習俗,親朋好友“隨份子”、送禮物也在情理之中。然而,一些地方、一些官員,正是利用這些人之常情而心安“禮”得,以致它膨脹、走樣,成為貪腐“擋箭牌”。
有的是不敢不送。“誰送禮了領導不記得,誰沒送領導記得”,曾經流傳的短信段子,形象地反映送禮收禮雙方的微妙心態。上海一位街道幹部小李說:“逢年過節或領導家裡有啥喜事,不敢不送呀。”而一些反對送禮的人則被視為“不正常”,如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設計研究院一職工曝出該單位南京項目部“送禮”後,竟被單位同事斥為“叛徒”。
有的是想方設法找機會送。一些企業老板告訴記者,平時給領導送禮稍顯冒昧,領導家辦事是送禮的最好時機,雙方都方便。“送禮並不是直接有所求,而是旨在培養關係,維繫情感,在將來某個‘關鍵’時刻發揮作用。”
禁節慶日打“擦邊球”
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內公務活動中不得贈送和接受禮品早有規定,但公務人員在節假日收受的禮品、禮金如何界定卻一直規定不明,正是這一漏洞為人情往來送禮留下了打“擦邊球”的空間。
隨著中央八項規定的出台,全國各地狠刹過節“隨禮風”的要求日趨嚴格和細致,各級政府相繼出台明確禁令,彰顯了從中央到地方對這一“慣常式貪腐”頑疾“開刀”的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