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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為何說香港“佔中”是港版顔色革命?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0-29 00:54:33


  中評社北京10月29日電/關於香港“占領中環”運動的性質判斷,人們從不同的立場出發對其做出了不同的定位。大體來講,有“公民抗爭論”和 “顔色革命說”,而這兩種性質判斷,從政治上講,會有完全截然不同的後果。 

  “占領中環“的組織者堅稱“占領中環”是一場“公民抗命”運動,因為堅持這一性質認定就可以使這場運動塗上 “悲壯”且“神聖”的色彩,披上具有“正當性”的外衣,這樣,就可以更好地鼓動那些並不太懂得“公民抗命”理論真實內涵的人們參與。客觀地講,“占領中環”的策劃者和組織者在煽動學生加入“佔中”並使“佔中”得以延續上是具有某種“成功性”的。如何揭開“佔中”的面紗,讓更多的香港市民真正看到“佔中”的用心和目的,就需要從理論上對這場自稱為“公民抗命”的運動進行分析。

  香港的所謂“公民抗命”,在西方被稱為“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公民不服從”指的是這樣一種社會行為,即在一個民主政治社會中,公民個體或群體以非暴力形式,故意以公開的行為違反與自己的政治理念、道德認同和所信奉的宗教不相符的法律、政策或裁定。行為者自願接受因此行為而導致的國家制裁。

  在香港的泛民派揮舞著民主大旗,以所謂“正義”,“悲切”和“勇敢”的姿態表現所謂的“抗命”之時,他們卻犯了一個理論上貨不對板錯誤。這就是西方理論中所陳述的“公民不服從”行為的正當性是以現行制度和法律具有“惡”性為前提。而在香港的現行制度和法律具有充分正當性的前提下,“占領中環”運動是不能用 “公民抗爭”做理論招牌,來破壞香港法治、繁榮穩定和普選的。也就是說,基於香港現行制度和法律的“良”性,“占領中環”即為一種違法行為,並非“公民抗命”意義上的抗爭。

  在釐清了 “占領中環”並非“公民抗命“性質的情況下,我們再看看”占領中環“運動從始至今的變化,從中不難發現“顔色革命”的蹤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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