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7日電/26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對香港政改報告進行了審議。與此同時,香港反對派則繼續鼓吹基本法規定的提名及普選等問題不合國際公約。對此,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強世功認為,《基本法》所規定的提名機制等問題完全符合有關國際公約,同時強世功強調,正是中央把香港帶上普選的民主之路,事實上中央才是最大的民主派。
提委會篩選符國際公約
據大公網報道,反對派指責《基本法》規定提名機制及普選等問題不符合國際公約的說法,強世功表示,其實這是反對派對國際公約的誤讀。強世功說,從法律上講國際公約關於普選的規定對香港並無法律約束力。但是,即便按照國際公約對普選的原則規定,《基本法》規定的提名機制也完全符合國際公約,因為提名委員會的篩選機制並沒有對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進行“不合理的限制”。
近日,香港學聯亦揚言,若人大常委會就政改的決定不包括“公民提名”,就將發動罷課。對此強世功說,目前香港社會普遍認識到,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連泛民主派也開始放棄了公民提名的主張。學聯眼下依然作此主張,不僅明顯違背《基本法》,亦注定不會獲得多數香港市民的支持。
強世功還說,借助這次行政長官普選的契機,人們其實應該對更多具有建設性的問題展開公開討論。強世功舉例說,每位參選人是否要在提名委員會提名過程中表態效忠基本法、中央可否適時對每位參選人進行評論性表態,以及對行政長官的任命和罷免程序等,目前都還缺乏明確的制度規定。
中央對港政制有決定權
《基本法》設計的香港政改“五步曲”中,此番人大的審議工作屬於第二步,那麼這第二步在整個五步曲中佔據怎樣的地位和作用?對此強世功解釋說,《基本法》設計五步曲的總原則就是香港要逐步推動政制發展最終直至實現普選,就必須是一個中央與特區政府、香港各界內部達成廣泛妥協的過程,在此原則下,最重要的就是第二步和第五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