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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廣東審計發現“三公”經費轉嫁下級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31 10:44:26


  中評社香港7月31日電/對2013年度廣東省30個省直部門及60個所屬單位的“三公”經費審計結果顯示,“三公”經費和會議費財政撥款支出比上年下降21%。

  據財新網報道,2014年7月29日,廣東省審計廳廳長藍佛安在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做了《關於廣東省2013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披露了上述數據。

  值得關注的是,這份報告指出,“有13個部門單位違規長期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車輛66部”;“有2個部門單位將10.3萬元會議費用轉嫁給下屬單位或參會單位”。報告並未點出這些違規部門的名字。這些部門的行為違反了2011年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頒布的《黨政機關公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辦法》明確規定,“黨政機關不得對外出租出借公務用車,不得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車輛。”

  2013年11月,廣東省財政廳下發的《省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辦法》亦規定,“會議費用原則上由舉辦單位在其部門預算公用經費或經批准使用的專項經費中列支,在‘會議費’支出經濟科目中統一核算,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嫁和攤派。”

  違背這些規定的行為在現實中似有規律可循。廣州市某區一名基層公務員告訴財新記者:幾年前,上級找下級“借公車”,一般出現在重要工作發生之時,比如廣州創建“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的情況下。“在特定情況下,公車的確會不夠用。”這名公務員說。

  變化出現在最近一兩年。由於公眾對“三公”經費開支強烈不滿,體制內從上到下都對“三公”經費進行了嚴格限制,“公車不夠用的情況就從偶爾變成了經常,借用也從短期變成了長期”。針對會議費,這名公務員稱,“會議費用都有預算,有的部門超過預算,面子上不好看,領導也會被批評,所以就想辦法通過別的方式轉嫁。”“作為下級,上級部門要借車,上級部門要借用你的名義開個會,下級能說不嗎?”該公務員說。

  上級擠占下級行政資源,並非廣東獨有的現象。2014年6月24日,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做工作報告時稱,8個中央直屬部門本級和32個所屬單位長期占用下屬單位和其他單位車輛145輛,其中民航局及所屬單位占用52輛、林業局的2個所屬單位占用24輛。此外,還發現轉嫁或攤派公車運行費用66.72萬元。

  報告還稱,衛生計生委、海洋局、國土資源部等14個部門向所屬單位等轉嫁攤派會議費555.95萬元,如衛生計生委有關司局2012年和2013年有3次工作會議由其所屬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具體承辦,會議費99.85萬元均由醫藥企業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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