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對務實探討兩岸政治關係的幾點看法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9-04 00:49:50


要對台灣作恰當定位
  中評社╱題:對務實探討兩岸政治關係的幾點看法 作者:王昇(澳門),全國台灣研究會常務理事、研究員

  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有三個面向,一是你是誰,二是我是誰,三是彼此是什麼關係。對大陸方面而言,核心的問題是台灣當局的政治定位,也就是如何看待曾經是中國中央政府、目前治理著中國部分領土(台澎金馬地區)的“中華民國”政府。對台灣當局作出恰當的定位,進而明確統一前的兩岸政治關係,是開啟政治談判、對彼此往來以及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作出合情合理安排、使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涉過深水區的立基點和前提。

  兩岸政治對立的本源是兩個政府

  前任總書記胡錦濤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指出:“1949年以來,大陸和台灣儘管尚未統一,但不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而是上世紀40年代中後期中國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①這是對兩岸關係的性質最為權威的論述。所謂“政治對立”,當然不會是指大陸和台灣這兩塊土地的對立,但胡錦濤並沒有點明“政治對立”的主體為誰。那麼,是誰與誰的政治對立造成了大陸和台灣的尚未統一?如果我們回溯歷史,並不難找到答案。

  1949年9月,中共在“人民解放戰爭業已取得基本的勝利,全國大多數人民業已獲得解放”的情況下,邀集各民主黨派和各人民團體、各地區、各民族、國外華僑等各界代表性人士共商國是,經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程式,組建了新中國中央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於10月1日宣告成立。當其時也,內戰仍在進行。當解放軍攻佔首都南京,“中華民國”政府在全中國的統治地位被推翻時,它並沒有宣佈解散,而是撤出南京遷往廣州,當新中國政府宣告成立時,它被解放軍的炮火一路追趕,從廣州再遷到重慶,從重慶再遷到成都,最後於12月7日從西昌遷到了台北。正如同中國歷史上多次出現過的“改朝換代”一樣,1949年的中國發生了國家政權的更迭,但是,就當時的情形而言,新中國政府建立的同時舊中國政府卻沒有立即消失,暫時呈現出新舊兩個政府在中國的領土上並立的狀態。

  一個國家當然只能有一個合法的中央政府,新中國政府成立之初就與舊中國政府處於勢不兩立的地位。在新中國政府的成立大典上,毛澤東主席昭告世界:“本政府為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朱德總司令也向解放軍發出命令:“迅速肅清國民黨反動軍隊的殘餘,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國土”,目的就是要迅速結束新舊兩個政府暫時並立的狀態。②然而,由於海峽的天塹阻隔,由於抗美援朝戰爭的發生,特別是美國第七艦隊開進台灣海峽充當舊中國政府的保護者,新中國政府消滅舊中國政府的軍事行動被迫中止,新舊兩個政府並立的狀態就這樣在海峽兩岸延續了下來。

  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儘管雙方都沒有放棄消滅對方的企圖,也進行過相應的嘗試,但新中國政府無力解放台灣徹底消滅舊中國政府,舊中國政府也無力反攻大陸恢復其地位,於是形成新舊兩個政府長期對峙的局面。這種對峙不但存在於海峽兩岸之間,更突出體現在國際舞台上,新舊兩個政府相互否定對方的合法性,“漢賊不兩立”,在國際上競爭中國的代表權。由於大陸與台灣體量對比懸殊,一個是中國的主體一個是邊陲,新中國政府在這場關於誰代表中國的競爭中必然取得勝利。以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接納新中國政府的代表驅逐舊中國政府的代表為標誌,新中國政府作為中國的合法政府、對外代表中國,不僅獲得絕大多數本國人民的擁護,也得到了絕大多數國家的承認。舊中國政府繼內戰失敗之後,在歷時22年的“外爭”中也歸於失敗。然而,在這種情況下,舊中國政府仍然沒有偃旗息鼓,仍然不承認新中國政府的中央政府地位,新舊兩個政府的隔海對峙一直持續至今。

  上世紀40年代中後期中國內戰以來的歷史告訴我們,所謂“內戰遺留並延續的政治對立”,從根本上說是兩個政府的對立。因內戰導致的國家尚未統一,不是領土和主權的分裂,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沒有改變,這是兩岸關係的現狀,另一方面,新中國政府與舊中國政府在1949年以後,一直奉行不同的國號和憲法,各自治理著中國的不同區域,長期對立,也是兩岸關係的現狀。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需要把握兩岸關係現狀的全貌,釐清兩岸政治對立的歷史本源,直接面對兩個政府為兩岸政治對立的主體。只有這樣才談得上是務實的探討。

  “中華民國”政府已蛻變為割據存在的地區政府

  被人民革命推翻的“中華民國”政府依然堅持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是它別無選擇的立場。即使是退出聯合國,以及美國同它斷交之後,這一立場也不曾改變。主觀上的這種堅守,在新舊兩個政府持續對立和競爭中國代表權的歷史條件下,是可以被理解的,但是客觀上的情形卻十分無情。畢竟這個舊中國政府只局限於中國的東南一隅,靠著美國的保護才勉強支撐下來,除了它自己之外,同意它這種立場的越來越少。那麼,這個退據台灣的舊中國政府究竟屬於何種政治存在?新中國政府曾在1979年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建議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台灣當局之間的商談”,③首次正式使用了“台灣當局”這一稱謂。2000年新中國政府發表的《一個中國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進一步指出:“國民黨統治集團退據台灣以來,雖然其政權繼續使用中華民國和中華民國政府的名稱,但它早已完全無權代表中國行使國家主權,實際上始終只是中國領土上的一個地方當局”。④持平而論,新中國政府對舊中國政府這一“地方當局”的定位,雖然在國際上有其宣示立場的必要,但在兩岸之間卻不無居高臨下之嫌。就事實面而言,可以稱其為台灣當局,但將其定位為“割據存在的地區政府”則更為洽當。

  割據一詞,意指以武力佔據部分地區,在一國之內形成分裂對抗的局面。中國古代有“藩鎮割據”,近代有“軍閥割據”。中共於1931年在江西建立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以及十九路軍於1933年在福建建立的“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都屬於在中國的一個地區割據存在的政府。這兩個割據政府存在的時間不長,一個是中央軍進入福建後即告解散,一個是反圍剿失敗後被馬背馱到了陝北,國共合作抗日後宣佈取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名稱,改為中華民國陝甘寧邊區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因內戰失敗退據台灣,同樣是以武力佔據中國的部分地區,形成分裂對抗的局面,毫無疑問也是一個割據存在的政府。所不同的是,它一直存在至今,而且曾經是中國的中央政府。

  再就“中華民國”政府遷到台北後的政治發展來看,將其定位為“地區政府”也完全符合實際。“中華民國”政府遷到台北後,蔣介石於1950年3月宣佈“復行視事”,國民黨動員逃到香港和國外的“國大代表”、“立法委員”、“監察委員”來台北,湊足“中央民意機構”行使權力的法定人數,以維持其“中央政府架構”。“國民大會”和“立法院”因無法在全中國範圍內進行改選而幾十年不舉辦換屆選舉,當“國代”和“立委”出現缺額時,採取在台灣“增補”和“增額”的方式,來湊足人數,以確保“法統”不至中斷。直到上世紀90年代以前,這個舊中國政府在割據存在的情況下,一直在儘量保持與南京時期的一脈相承,努力延續著作為中國中央政府的“合法性”。

  然而,從1991年第一次“修憲”開始,這個舊中國政府不得不面對統治範圍只剩下台灣地區的現實,以“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的名義,對其自身進行改造,先後經過七次修憲,悄然完成了向“地區政府”的蛻變:一是“總統”改由台灣地區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因此所謂的“中華民國元首”不再具有代表全中國的象徵意義;二是“國民大會”廢除了,“行政院長”產生方式改變了,“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的組成與職權調整了,“五權分立”的政治體制變成“雙首長制”,所謂“法統”已面目全非;三是“立法院”作為唯一“中央民意機構”,由台灣地區選民選舉產生,代表性只局限在台灣地區,所謂“中華民國”政府的權力基礎已經地區化。也就是說,遷到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在苦心經營了幾十年之後,最終在自身的改造中失去了自詡為中國中央政府的內在支撐,蛻變成治理中國台澎金馬地區的一個地區政府。

  始於上世紀90年代的“中華民國政府政治改造工程”,既是維持中國中央政府“合法性”難以為繼的被迫之舉,也是與割據存在的現實相適應的主動作為。顯而易見,目前治理著台澎金馬地區的“中華民國”政府與1949年以前作為中國中央政府的“中華民國”政府具有歷史的延續性,這一點不可否認,同時,它已經蛻變成為治理中國台灣地區的“地區政府”,這一點同樣不可否認。否認“延續性”,就脫離了兩個政府對立的歷史背景,否認“地區性”,就脫離了兩個政府對立的現實狀態,都不可能對台灣當局作出恰當定位,當然也就無法對兩岸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