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衝突之所以如此不可調和,在於缺乏一個平等的協商機制。傳統的發展模式下,高污染企業往往等同於高稅收收入,地方政府樂於招商引資並接受污染企業的轉移,而對環境和當地居民造成的外部影響則常不在考慮範圍之內。在這個博弈裡,地方政府既是遊戲規則的制定者,又是強勢的參與者和利益方。與此同時,作為利益受損者的當地民眾,不但沒有議價的機會,很多時候甚至連知情權都沒有。在這種模式下,企業只需處理好與政府的關係,政府無視民眾利益訴求,而民眾則由不滿而轉向群體性事件,最後的局面不會是多贏而只能是多輸。
一個健全的利益機制,需要政府的退出,而讓企業對民眾游說、溝通、議價,簡單一點說,就是“談錢”。企業需要這部分環境資源的“生產性功能”,花多少價錢,才能讓民眾讓出部分的“生存性功能”,民眾願意付出多少的價錢,才能讓企業把項目“建在你的後院”裡。
中國近年來出現的“鄰避運動”,其實也非本國特色,最早曾出現在城市化起步時間較早的歐美國家,後來又出現在日本、台灣等地區。鄰避運動在台灣有30多年的歷史,早期鄰避運動的口號是,“雞屎拉在我家後院,雞蛋卻下在別人家裡”。如今鄰避運動在台灣卻已不多見,因為政府機關已經慢慢形成一套運作模式,民眾也知道應該如何在遊戲規則下表達自己的訴求。最能讓抗議民眾消氣滿足的,是鄰避設施建設方的補償——“環保回饋”。建設方通常會將令人討厭的設施變得不那麼惹人嫌,例如設立公園、圖書館、運動中心、溫水游泳池等,供附近民眾免費(或打折)使用。此外,還有減免電費、減免土地相關稅賦、給予獎學金等措施。
近年來在美國興建鄰避設施遇到的阻力也已經變得越來越少,其原因在於,國家和聯邦機構開始承擔批准廠商興建鄰避設施草案的責任,法律允許的程序也提供了更多公眾參與鄰避設施決策的機會,鄰避設施選址方式從“決定-宣布-辨護”開始轉向“參與/自願/合作”。這些,都需要政府進一步的放權,讓公眾參與到利益機制中去。
與其一邊高談在發展模式上具有前瞻性的、跨越性的創新道路一邊持續地對環境只破壞不治理,還不如直面“發展會造成污染”的客觀現實規律,運用更靈活的市場手段來實現自然環境“生存性功能”與“生產性功能”的最優配置。
(來源:中國青年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