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中國空軍的確曾誤將英國民航客機擊落
1954年7月23日,中國空軍在海南島附近誤擊了英國“霸王號”大型民用運輸機,致使機上18人中10人遇難,這成為新中國成立後第一次發生的嚴重涉外事件,使新中國受到了不少國家的責難,在外交上陷入了非常被動的境地。那麼此事的來龍去脈到底怎樣呢?據林虎回憶說:“這個事件的背景是:蘇聯援華的‘列寧格勒號’、‘巴統米號’兩艘油輪由海南島駛往廣州黃埔港,空軍調殲擊航空兵第29師85團拉-11飛機到海南島海口執行海上護航任務。當日,拉-11雙機起飛,到海南島以南海面進行護航,發現大型運輸機後,未進行認真識別即進行了攻擊,造成了這一嚴重事件的發生。美、英借此事件對我國在輿論上大肆造謠污蔑,並調動了包括航空母艦在內的28艘各種艦艇,起飛大批艦載飛機,在我南海海岸附近示威挑釁,一時局勢十分緊張。”那麼中共高層對此事是什麼態度呢?據林虎介紹說:“毛主席對這個事件作了指示:‘我軍飛機,明知是英國運輸機而加以攻擊,給了國家以重大損失,這是犯罪行為。有關人員,宜加以處理;並須令有關領導機關加以檢討,吸取教訓。’我國……給予我方直接當事人以紀律和刑事處分,對造成損失的香港國泰航空公司和死亡者親屬以36萬7幹英磅的賠償(一說是25.14萬英鎊),並致信慰問。”
在林虎看來,當時之所以會發生這種事情,原因在於“當時我空軍指戰員政策水平低,對國際法和國際航空規則一無所知。擊落‘霸王號’的飛行員事後還說:‘英國飛機也是敵人,這樣一個大家夥,裡邊裝的一定不是好東西,一定是戰爭販子,先於掉再說。’”由此可見,當時我空軍戰士的確有無知的一面。
為了保證此類事情以後不會再出現,1954年7月26日,中央軍委頒發了《關於保衛領海主權及護航注意事項指示》,指出:“當我海、空軍巡邏公海或直接護航時,對一切外國飛機、軍艦均不得主動攻擊,只有在查明確認是國民黨飛機、軍艦向我護航目標(商船或油輪)有敵對行為時,均應堅決攻擊。我空軍應特別遵守公海自由航行的規定。”至此,中國空軍除追殲入侵的敵機外,在未經軍委批准的情況下,停止了距海岸線12海里以外的海域作戰。…[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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