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年舉行中國-中東歐國家領導人會晤,梳理合作成果,規劃合作方向。各方將盡早商定2014年會晤舉辦時間和地點。
二、根據合作發展情況,適時考慮制定中期合作規劃。
三、促進投資經貿合作
(一)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保護主義,致力於促進相互投資,提升經貿合作規模和水平。在擴大貿易規模的同時,努力減少現有貿易不平衡現象。
(二)宣布2014年為“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投資經貿促進年”。在促進年框架內:
1、舉辦中國和中東歐國家經貿促進部長級會議。
2、在中國舉辦中東歐國家商品展。
3、在中國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研討會。
4、在中國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投資促進研討會。
5、在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上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投資推介會。
6、在捷克舉辦中國投資論壇。
7、建立中國-中東歐國家投資促進機構聯繫機制。
8、支持建立中國-中東歐國家聯合商會,中國和中東歐國家商會組織將根據自願原則參與。
(三)鼓勵中小企業在經貿合作中發揮積極作用,探討建立中國-中東歐國家中小企業交流合作平台。中方歡迎中東歐國家參加2014年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願為中東歐國家中小企業設立專場。各方支持中小企業加強在綠色技術領域的合作。波蘭將在波蘭國際環保科技展上舉辦專場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