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7日電/26歲男子小王突發疾病,被送往黃江醫院急救,一個多小時後不幸離世。家屬悲痛之餘突然發現病歷少了四頁,明顯是被人損毀。家屬於是將醫院告上法庭,醫院解釋稱醫生被催促後筆誤,才撕毀病歷重寫所致。法院最終判醫院賠償死者家屬47萬元。
《南方都市報》報道,今年4月29日晚上8點左右,打完球吃完晚飯後,小王突發疾病,被家人緊急送往黃江醫院搶救,1個多小時候後宣布死亡。經司法鑒定,小王死於嚴重的肺部疾病。死者家屬後來發現,小王的病歷有4頁被撕毀。家屬認為醫院存在過錯於是將醫院告上法庭。法院查明,醫院確實撕毀4頁病歷且無法找回。醫院表示撕毀4頁門診病歷是因醫生筆誤而做的合理修改。
市第三法院認為,病歷書寫錯誤理應劃掉重寫,以保持病歷完整性,而不是草率撕毀拋棄原始病歷頁。因醫院無法提供完整病歷供鑒定,導致無法查清各方責任,醫院對此應負主要責任。
但考慮到小王患有嚴重的肺結核,此前其家屬對病情毫不知情,一次突發病直接導致死亡,可見家屬沒有平時沒有關心或關注死者病情,加大醫院搶救難度。而且從醫院搶救過程看,小王只在急診科待約10分鐘就被轉入IC U病房。按常理,在如此短的時間內,急救醫生只能進行初步的常規施救。綜合各種因素,法院最終認定,王某的死亡醫院應負55%的責任,法院判令醫院賠償死者家屬各項損失47萬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