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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長相酷似飛搶嫌犯 遭警方拿槍指頭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1-01 11:17:16


  中評社北京11月1日電/幾支槍指著他的頭,幾名便衣警察大喊:“不准動!”事後才發現,因長相酷似,被東莞厚街警方誤當做飛搶嫌犯了。

  《南方都市報》報道,10月28日下午2點,肖東駕駛的摩托車被東莞厚街跟蹤伏擊飛搶嫌犯的民警截停。隨後,他被戴上手銬腳鐐,押往出租屋進行搜查。24小時後,因證據不足,他被放了。據警方通報稱,他的長相酷似嫌犯。

  30多歲的肖東是湖北人,去年7月他和妻子來到東莞。今年5月,他進入厚街一家紙業公司當叉車司機。3個月前,他買了輛二手摩托車。起初主要用來上下班,可經濟壓力大,他就做了非法營運摩托車拉客仔。

  10月28日下午2點,他搭載著老鄉曾勁鬆,去厚街自己的公司搵工。因莞太隧道口經常查車,所以他繞道莞太路寮廈路口。可當他即將右拐到博覽大道的輔道上時,一輛銀白色小轎車突然“殺”到。小車上下來四五名持槍便衣男子,“他們用槍指著我們的腦袋大喊‘不要動’”,曾勁鬆沒來得及問話,已被強行拉下,按倒在地,戴上了手銬。

  肖東問對方,是做什麼的。對方只是回了一句:“不准說話。”

  不久後,兩人被押往河田派出所。民警給肖東做筆錄時,肖東才知道,民警懷疑自己是發生在厚街寮廈路口的多起飛車搶奪的犯罪嫌疑人。羈押審查24小時後,因證據不足,肖東被警方釋放。

  肖東認為警方不應在未掌握確鑿證據的情況下,貿然對自己動手。更難堪的是,民警讓他戴手銬和腳鐐到租住的出租房搜查,鄰居們指指點點,“還以為是我犯了罪”,肖東說,“導致我名譽受損”。他堅持要厚街警方給個說法,賠禮道歉。

  警方回應

  長得像嫌犯

  被指認飛搶

  但無足夠證據

  昨晚,厚街公安分局在通報中稱,去年1月起,寮廈路口已發生數十起飛車搶奪的案件。警方偵查後,鎖定了4名犯罪嫌疑人。事發當天下午,便衣民警發現肖東駕駛的車輛可疑,而且其長相與犯罪嫌疑人相似。

  據警方公布的兩人的多組監控畫面,兩人的確很相似,肖東也認為他確實跟嫌犯長得很像。“但鼻子和下頜處還是有些不同,更為關鍵的是,飛搶嫌疑人的摩托車與我所騎的摩托車,在頭盔以及保險杆上不一致。”事後還有一名被搶的女事主到派出所指認,稱飛搶的人就是肖東。但那起飛搶案發生在去年,厚街警方仍沒有足夠的證據認定肖東是嫌犯。

  據悉,厚街公安分局領導獲悉情況後,高度重視,加強與當事人溝通,對公安工作的不足表示歉意,河田派出所領導帶隊前往當事人所在工廠做好解釋工作,並得到當事人諒解。

  律師說法

  名譽受損

  應該道歉

  廣東登潤律師事務所張元龍律師說,很難認定公安採取逼停以及掏槍等方式有錯。但厚街警方不應該對還未有充分證據證明是犯罪嫌疑人的肖東戴上手銬和腳鐐。對給肖東帶來的名譽受損,應該要做出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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