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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四七條106號,業主私自搭建了二層磚混結構違建(白樓)。 |
中評社香港8月27日電/北京市嚴厲打擊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專項行動指揮部辦公室昨日在媒體上發布公告,公布了5處違法建設及違建業主姓名等信息,要求當事人在公告發布之日起3日內前往城管部門接受調查處理,並在15天內自行拆除違建。昨日為公告發布首日,尚沒有違建業主到城管部門接受調查處理。
東城城管未找到違建業主
據《新京報》報道,公告中顯示的5處違法建設,均為居住區內的違建,涉及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房山區和昌平區5個區。
根據公告,東城區東四七條106號業主私自搭建了二層磚混結構違建。昨日,東城城管表示,公告發布首日,該處違建的業主並沒有到城管接受調查,城管主動派人前往,只找到了業主的侄子,對方表示業主目前在外地,城管隊員要求業主回京後到城管接受調查。
西城城管表示,右安門內大街10號院1號樓二層有4戶在露台蓋了陽光房。昨日,這幾戶違建業主並沒有到城管接受調查。
房山區城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被公告的違建業主尚未前來接受調查處理,也未自行拆除違建。
兩委托人赴朝陽城管無法出具委托書
記者昨日從朝陽城管獲悉,當日有兩名自稱是朝陽區金盞北路8號晴翠園168號違建業主的委托人來到城管部門,但是無法出具業主的委托書,城管無法確認這兩人是否能夠代表業主,因此不能認定為接受調查。現已要求違建業主到城管接受調查或者出具委托書。
昌平城管表示,城管隊員前往北七家鎮王府花園明義府46號樓時,一直沒有人,通過物業要到業主電話,打過去關機。“我們已經給他發了短信,讓他到城管接受調查。”昌平城管相關負責人說,如果該業主一直不出現,也不進行自拆,將會在自拆期限結束後向區政府申請啟動強拆程序。(記者 饒沛 馬力 閆欣雨 郭超)
■ 業主回訪
“3日內會去城管表達訴求”
昨日,西城區右安門內大街10號院1號樓二層7單元205室業主程先生表示,他已看到了公告,雖然昨日未到城管部門接受調查處理,但3日內,也就是今明兩天肯定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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