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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李柱銘竟要香港向美交代 豈有此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6-27 12:26:03  


  在斯諾登事件上,特區政府一直按法律按程序辦事,請問有什麼需要交代?更為重要的是,美國在事件中是不義方,美國一直以來非法地入侵香港的電腦系統,需要交代道歉的是美國。然而,身懷香港身份證的李柱銘,竟然要香港向美國作出交代,這是香港人說的話?真是豈有此理! 

  本欄上周批評美國入侵本港電腦系統,反對派政客餘若薇、陳方安生、李柱銘、陳日君在哪裡?揭露這些政客對於人權、自由雙重標準,對於美國的侵權行徑不敢抨擊半句。但李柱銘等一直埋首沙堆,不敢回應輿論質疑。終於,等到斯諾登離港,李柱銘隨即在報章撰文反駁,指他其實一直有接受傳媒訪問,不過只限外國媒體,他指“筆者就斯諾登事件接受了不少外國媒體的訪問,其中曾提到美國如申請引渡斯諾登回國,所牽涉到的法律程序”,他並相信法院必定會依法辦事。但他所謂的依法辦事原來就是將斯諾登送回美國受審,因此,他將所有反對引渡的評論譏為“自取其辱”,這就是李柱銘的立場。難怪他只接受外國媒體採訪,因為他的立場從來都只代表美國。 

  李柱銘為美國甘效犬馬之勞 

  斯諾登離開香港,令美國勃然大怒,作為美國代言人的李柱銘再次扮演馬前卒的角色。在接受一個網上電台訪問時,本來談的是政改,但他卻主動改談斯諾登事件,批評特區政府放走斯諾登“好戇居”,以後怎樣向美國政府交代;他並指美國政府嚴肅處理事件,但當局連一個電話都沒有回覆美方,特區政府這樣處理事件,將來不單止美國政府“會報仇”,其他國家都會一樣對付香港。李柱銘並指,根據港美引渡協議,香港應該先向斯諾登提出起訴,判決完才決定是否放人雲雲。李柱銘的說法極為荒謬,不但罔顧事實,違反法律精神,更儼如白宮發言人般肆意恐嚇香港市民,要特區政府向美國賠罪認錯,盡顯奴性,說明他效忠的從來只是美國主子,主子要他咬誰就咬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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